廣州日報7月7日報道昨日,針對有媒體報道,大朗鎮委、鎮政府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要求迅速查清真相,並嚴格依法處理。
“別墅”非鎮領導所建
據該鎮調查,這一建築隸屬於洋烏村烏石嶺村民小組,所在地不在大朗富民工業城內,而在該鎮洋烏村飛鼠地和龍古坑交界處,臨近富民工業城,與工業城共用一個道路出口。
據大朗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該建築的主人是當地一個私人老闆葉某,其所建地塊本來用途是種植果樹及養殖水産業,承包期限40年(2009年1月1日至2049年12月31日止)。在這裡,興建有樓房5幢,建築物總佔地面積約700平方米,其中,2幢主體工程已建至二層封頂,1幢佔地約300平方米, 1幢佔地約250平方米;另外3幢附屬建築建至一層封頂,總佔地面積不超過150平方米,其造價暫未有權威評估結論。
記者了解到,早在7月3日下午,當大朗鎮綜合執法分局接到群眾舉報後,就立即責令工人停止施工,並通知洋烏村委會烏石嶺村民小組負責人趕到現場,當場發出《責令改正(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該村民小組組長轉交該屋主,並監督其停止施工。目前,市國土部門已介入調查和處理。
“軍山重地”牌已拆除
在該報道所稱的“豪華別墅”附近,另外有一處私人承包的農場,承包人為蔡某。該農場佔地約28畝,土地隸屬於洋烏村烏石嶺村民小組,用地性質為農用地,曾經是養豬場,清拆養豬場後,閒置2年,蔡某於是與烏石嶺村民小組簽訂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從事種養業,並建了一層簡陋的磚房,作為工人生産生活用房,佔地120平方米,在側邊壘砌了雞舍、廁所,並請了工人看管果木。
據了解,為了安全,蔡某在農場出入口豎了“軍山重地”字樣的警示牌,但並不涉及軍事含意。當地人都知道,“軍山”是大朗的一個老地名,其歷史可追溯到抗日戰爭時代,當初軍民與敵人在此對抗,至東莞解放,當地人稱之為“軍山”。
7月3日上午,為避免引起誤會,“軍山重地、非請勿進”等警示牌已經拆除。
新聞背景
近日,有媒體報道大朗鎮富民工業城內有一違規建築的豪華私人別墅。該豪宅內部(兩棟別墅、園林等)合圍邊長約有1200米,整個豪宅區估算面積約有20000平方米。據工地工人和附近居民稱,圍墻內建築的主人是大朗鎮某領導,而在豪華別墅前100米處,又有一處叫“軍山重地”的場所,兩邊寫著“軍山重地、非請勿進、哨兵神聖、不容侵犯”,但該場所門口並沒有任何哨兵。
新聞回顧:廣東東莞鎮領導別墅造價過億 佔地數十畝
廣東東莞大朗鎮富民工業城內有該鎮某領導違規建築的豪華私人別墅,佔地約20000平方米。1200米長圍墻內疑建高爾夫球場,工人估計別墅造價起碼要一億。當地居民均稱別墅為該鎮副鎮長所有。別墅建在工業區內,而國土資源局的説法是:“工業區內只能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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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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