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6月28日報道 山東新泰市一男子遺體,在當地一家醫院太平間等候屍檢時突然失蹤。家屬懷疑屍體器官被賣,而當事醫院稱是弄錯遺體致屍體被火化。目前家屬接受醫院10萬元賠償。
家屬懷疑器官被賣
6月16日晚,新泰市樓德鎮西營西村22歲村民李玉林,遭遇車禍身亡。李玉林堂兄李鵬稱,第二天家屬將屍體運往當地新礦集團中心醫院太平間存放,等待鑒定。當天下午,家屬接到通知,告知18日屍檢。當家屬18日趕到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告知,屍體前一天被拉走,聽説器官被賣。家屬找到醫院討説法,當地調用100多名警察控制局面。
25日,李鵬告訴記者,已達成私了協議,家屬獲賠10萬元,但沒找到屍體。
26日,樓德鎮宣傳委員范加芬介紹,當時家屬很激動,還砸了醫院窗戶等。
醫院否認倒賣器官
27日,自稱新泰新汶礦業集團副總的管士坤介紹,該醫院是集團下屬醫院。泰安市公安局調查發現,醫院未買賣器官。當日,存放太平間的另一具張姓死者遺體,家屬同意火化,但工作人員拉走李的遺體,因張家人沒有辨認,誤將李玉林遺體火化。管士坤承認,工作人員存在失誤,醫院將處理責任人,但張家人未辨認遺體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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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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