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社會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北師大就楊倫抄襲事件聲明:當事人學位被終止

 

CCTV.com  2009年06月17日 13:3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昨天(6月16日)北京師範大學就北師大在讀博士生楊倫抄襲事件發表説明,確認抄襲一事屬實,表示正對楊倫做處罰處理,中止他的學位申請。這意味著楊倫可能得不到博士學位,而且很可能不能畢業。

  北師大:從嚴處理

  獲悉此事後,北師大立即著手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楊倫對事情沒有否認,學校很快確定其涉嫌抄襲事件基本屬實。

  目前楊倫所在的哲學與社會學學院已經向學校提交了初步的處罰建議,北師大研究生院正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最後的決議。“決定處罰需要一個流程,但是這次事件性質比較嚴重,一定會嚴肅處理。”北京師範大學新聞發言人表態。據悉,目前楊倫所在年級的博士生已經經過答辯,申請學位。學校將中止其申請要求,而且他很可能也無法拿到畢業證。

  楊倫:願擔一切責任

  楊倫在接受採訪時承認了抄襲的事實,並表示已經向被抄襲的王淩雲承認了錯誤,他願意承擔一切責任。“我對抄襲他的文章,侵犯了他的著作權深表歉意,正式作出道歉,他要求我作出法律上的賠償也好,經濟上的賠償也好,我都願意接受,所有的責任由我一人承擔。”

  對於給陸傑榮署第一作者名的舉動,楊倫解釋説,這也是無奈之舉。因為論文發表需要老師的影響力來幫忙。據了解,為了取得博士學位,他必須要在雜誌上發表文章。“但像我們這種博士生,要想發表文章其實很困難,所以沒辦法就想借用老師的這種學術影響力,增加發表的機會。”他説,之前他抄襲文章以及發表的事,陸傑榮並不知道。

  楊倫告訴記者,像他這樣將導師名字署在前面,然後由導師推薦在雜誌上發表的情況在學術界很普遍,可以説已成了“行規”,許多雜誌社也明白內情。整個過程中,導師們通常只是對論文進行簡單修改,對於學生來講,這樣可完成學業要求,併為自己今後的發展鋪路;而對於導師,一方面是為了學生好,另一方面也可增加自己的“科研成果”,可以説是“雙贏”。

  >>前情回顧

  國內哲學界權威學術期刊《哲學研究》今年第4期刊登了署名“陸傑榮、楊倫”的文章《何謂“理論”》。該文涉嫌抄襲自雲南大學講師王淩雲多年前的一篇講稿《什麼是理論(Theory)》。前天,遼寧大學對此事做出説明,抄襲一事已被確認基本屬實。但抄襲係楊倫一人所為,陸傑榮署名僅為幫助學生的論文得以發表,非直接責任人。(記者 周逸梅)

責編:李秀偉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