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6月13日電(周華平)“為了加大我縣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決定由縣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徵收水土流失防洪費。”——這是湖南省溆浦縣政府一份“縣長會議紀要”中的話。人們對此不可思議:為什麼防洪費交由公安局代收?
12日,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全省規範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座談會,披露了類似溆浦縣這樣的“紅頭文件”鬧笑話的事件時有發生。
去年3月1日起,《湖南省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正式實施,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認為政府規範性文件存在不適當情形的,都可提出審查要求或者建議,由人大常委會有關機構組織研究、審查,凡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或超越法定權限等不適當的“紅頭文件”,將被依法責成修改、廢止或由人大常委會直接予以撤銷。
該條例出臺後,溆浦縣政府“縣長會議紀要”關於“公安局代徵防洪費”的決定,經溆浦縣人大常委會審查,確認“代徵”是違法行為。縣政府最終停止了該代徵行為。
雖然“緊箍咒”對“紅頭文件”的規範效果明顯,但座談會上,幾乎所有市州人大常委會負責人都反映了同一個問題:“有件不報”的現象比較多,還有不少“紅頭文件”欲躲避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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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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