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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槍手公司”明碼標價 槍手還有排行榜(圖)

 

CCTV.com  2009年06月05日 09: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武漢晚報   

每月統計業務量的“槍手排行榜”

  工商部門昨調查一起維權投訴時,意外地發現了一家專替人代寫、代發論文的“槍手”公司。令人驚訝的是,公司法人郭某從2005年讀大三時,就看準這一市場,直至昨日被查時,仍堅稱不知此舉違法。

  連請三頓飯 論文沒通過

  據洪山工商分局人士介紹,近日,市工商局“12315”接到內蒙一名大學生小劉的舉報電話。上月中旬,她從網上搜索得知,武漢佑達科技有限公司可幫人寫論文。對方表示,論文作者多為在讀的碩士或博士,絕對高水準,並將一直修改至論文答辯結束為止。

  經過雙方商議,小劉出資1200元,請其代寫論文。不料“稿費”匯出後,卻發現拿到的論文是由網上和書上資料拼湊而成的,修改之後仍被導師痛批,稱其“連小學生作文都不如”。對方得知,讓她別著急,不妨請導師吃頓飯“溝通”一下。

  連請了三頓飯,導師也沒鬆口。由於論文遲遲沒到位,答辯時間一拖再拖;最後經多次修改,論文才勉強通過。小劉一肚子氣,要求佑達公司“報銷”吃飯的發票。該公司始終沒有回復,她才憤然投訴。

  佑達公司的業務範圍有哪些?該公司電腦資料顯示,其主要包括代發論文、代寫普通論文和碩士畢業論文、代寫代發論文。

  代發論文,客戶得先付100元定金,論文發給期刊編輯審核通過後,編輯部發通知書或打電話讓顧客確認並匯尾款,公司再與編輯定版面刊發。

  代寫普通論文,客戶需先付三分之一定金,公司找若干論文題目供其選擇,完稿後顧客可查看部分稿件,以確認文章的總體架構與行文水平,滿意了再匯尾款看全稿。如需修改,由公司負責。代寫碩士畢業論文,流程與此相同,並保證修改至通過答辯。

  代寫代發論文,就是寫完論文後,還包在期刊雜誌上發表。教育和政治類論文,要憑公司私人關係送稿,客戶得先付500元定金,然後把版面費直接匯給編輯部,錄用後再付餘款。

  如此操作,公司如何賺錢呢?代發論文,公司從中賺取仲介費;代寫論文則由其請寫手捉刀,普通論文給捉刀人的稿費在50元至200元,客戶出價則在數百元至千元以上,利潤比仲介費多得多。

  以上四類業務均建立了精細的工作流程,甚至員工與客戶談業務的過程均實行“標準化”,有固定的格式,如:

  “尊敬的老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您的文章可以推薦以下刊物,請選擇刊物,並説明對出刊時間的要求。我們推薦的刊物保證正規刊物的正刊,具有雙刊號,可供評職稱、通過畢業評審使用!”

  佑達公司電腦顯示,其與全國各地203家期刊雜誌有聯絡,其中經常聯絡的104家,每家期刊雜誌論文字數的發稿費用均明碼標價。

  在一張《合作刊物徵稿》單上,記載有各種雜誌的字數要求、對外報價和公司代理價。記者以一名要發論文者的身份,打通了長沙一家雜誌的電話。接電話的鍾小姐稱,他們是省級刊物,該雜誌論文字數不能低於3000字,約佔1頁半;代寫論文並要求發表的,要收3500元;光要求代寫、自己找雜誌發表的,3000字的論文,只收300-500元。發表兩篇以上的論文,可以優惠;不要發票,還可再便宜100元。

  同行這麼多 沒想到違法

  面對工商人員詢問,公司法人郭某自稱上大二時,就因成績優秀,常幫同學寫論文。後來越寫越多,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還認識了很多編輯、記者。2006年,她大學沒畢業,就創辦了這家公司。

  她表示,能力再強的人,沒論文也不能評職稱,有些大學生到了大四忙著找工作,也不想寫論文。這麼多人急著寫論文、發論文,給槍手提供了市場。少數雜誌社自負盈虧,也願意拿版面換錢。她只是給雙方牽線搭橋。

  聽説工商部門要暫扣公司的公章和相關資料,郭某哭訴説,代發論文的業務在網上太多了,她沒想到開公司做這行違了法。記者在谷歌上搜索“代寫論文”一詞時,竟顯示出相關結果263萬條!百度一下,找到相關網頁694多萬篇!

  湖北山河律師事務所涂志鴻認為,個人代為他人寫論文,是學術道德約束的範圍;而企業以此為主業,超過了其“文化教育信息諮詢服務”等經營範圍,工商部門可以“超範圍經營”查處。

  昨日上午,記者隨洪山廣埠屯工商所執法人員一起,來到位於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魯磨路6號紫菘公寓的佑達公司辦公地點,10多名青年男女正在電腦前緊張地工作。

  據了解,這些青年均是郭某聘請的大學生,大多在讀,也有幾人已經畢業。公司每月對他們進行考核,收入與業績挂鉤,還按月排名。墻上挂著的排行榜顯示,最厲害的“槍手”,每月出稿多達59篇!

  執法調查過程中,公司電話聲不絕於耳,11台電腦屏幕上,QQ頭像不停閃動,內容多為查詢代寫或發表論文等事項的。除了280多份匯款單存根外,工商執法人員還發現八九枚期刊雜誌的公章。

  匆匆趕來的法人郭某稱,這些公章是原來的合夥人留下的,最近未用過;主要是為了方便一些急需評職稱的顧客,用這些章子發一份用稿單,便於救急。不過,執法人員發現,部分辦公桌上仍散落著不少蓋有這些公章的空白髮稿單。(文/記者 齊翔 馬輝 通訊員 徐永峰 王春 圖/記者 齊翔)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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