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社會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網友熱議周傑車禍稱其"周逃逃" 責"不是好男人"

 

CCTV.com  2009年06月04日 11:0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專題:周傑身陷“撞車門”

  2004年3月21日下午,影視明星周傑在北京圖書大廈接待了《傑驁不馴》的讀者併為他們簽名留影,此書作者李明宇也出席了新書發佈會。 中新社發 龍喜 攝

  2006年三月十三日下午,周傑、宋佳出席北京NEC手機代言發佈會 。胡軍、陳好、舒淇、夏雨、李小璐、周傑等八位明星齊齊亮相北京君悅酒店,正式宣佈他們將成為手機品牌NEC新年度代言人。 中新社發 韓藝冰 攝

  中新網6月4日電 (王祎)前天淩晨,發生在北京朝陽區高碑店的奔馳撞翻出租車肇事已被警方確認演員周傑是事故車車主。面對這一事件的幾種不用版本和説法,這個事件越發有讓眼暈的感覺:無車牌是因車牌美容時摘下?出事後主動打電話報警?現場報警肇事逃逸不成立?車禍後消失10多小時?現身時酒精檢測為“零”?

  這些都讓周傑成為了網友熱議的話題,更有網友在網上發起投票為周傑起名“周逃逃”,得到網民的一致認可。

  網友評論周傑車禍

  ●叫周撞車好呢?還是叫周逃逃好?

  叫周逃逃挺好

  ●范跑跑 李染染 周逃逃 挺好的

  ●人證難道不是證據嗎?如果這樣處理,以後酒後駕車出事後都打電話報警後就離開現場,過八小時後再去接收酒精檢測,是不是都能避免酒後駕車的懲罰。交警的説法欠妥...

  ●作為現場目擊者, 我以做人的起碼良知擔保,周傑絕對是酒後駕車!他之所以逃離現場, 就是為了逃避醉駕的處罰。難道我們的法律應該給他鑽空子的機會嗎?如果肇事者只是一個普通人,交管局會如此輕描淡寫嗎?衷心希望我們的執法者給我們以正義和公正!!!

  ●怎麼一點都不負責任呢?不是個好男人!!

  ●明星太了不起啦,,,大家都不要支持他了,,,,都不要看他的電視了,,,太囂張啦,,,,不把老百姓放在眼裏,,,,沒有一點法制了

  ●自以為是個演員就了不起,到處惹禍,橫行霸道,與地痞流氓有什麼差別!?撞了人逃逸就可以不了了之?法律何在?

  ●不管是什麼原因,為什麼要逃逸???是3條人命死活重要!!!,還是自己“身體不適“重要???”明星“更不能搞”特權。一定要嚴力處罰!!!

  ●我是醫生,有很多的酒後肇事司機都是快速離開現場到醫院找熟人進行挂大劑量的鹽水多次排尿來排除體內酒精的濃度,一般幾個小時以後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就可以降到正常值

  ●開車時身體是好好的,出了事身體就不適了?為什麼要離開現場?為什麼置他人的死活于不顧?是不是酒後駕車?淩晨出事,下午4時到交通隊,中間是不是解酒?明星就可以駕無牌照車,我看就是垃圾一個,一個垃圾!

  相關鏈結:

責編:李秀偉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