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因欠賭債,萬州某公司職員趙英傑竟打起綁架侄兒要贖金的主意,而後又狠心殺害侄兒撕票。日前,市二中院以綁架罪判處其死刑。
經法院查明,趙英傑在工作期間挪用單位公款1萬餘元賭博。今年2月,公司準備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因無錢還賬,趙英傑産生了綁架妻子堂兄徐某的兒子小新(化名)勒索錢財的想法。2月23日中午,他將放學回家的小新騙走,並用公用電話向小新父親徐某索要10萬元。
為便於作案,趙英傑讓小新服用安眠藥,小新拒絕。趙英傑便用圍巾、透明膠帶綁住小新的手、腳。因小新極力反抗,趙英傑害怕事情敗露,將小新勒死。
當晚10時許,警方將趙英傑抓獲。
記者 唐中明 通訊員 趙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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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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