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將犯罪嫌疑人押往法庭受審 記者 楊帆 攝
本報訊 遊某鎮定地坐在被告席上,右腳有規律地晃動著,正如今年2月初他衝進商場殺死情人婷婷(化名)後,還在現場抽煙一樣淡定。檢方昨日在市五中院指控他涉嫌故意殺人,並建議重處。
遊某40多歲,有妻子、孩子,無業,長期混跡于娛樂場所,2007年認識了1983年出生的美女婷婷,不久同居。今年1月,婷婷提出分手,遊某不同意,發生爭執,婷婷的父親報警。當著警察的面,他發誓不會再打擾婷婷。但是,他的妻子要跟他離婚,遊某帶了一把折疊刀,到處找婷婷。今年2月7日下午3時許,遊某來到位於解放碑某高檔百貨商場4樓、婷婷工作的地方,將其刺死。
法庭上,檢方指控遊某犯故意殺人罪,婷婷的父親提出50萬的民事賠償。他説,他要的不是賠償,要的是遊某殺人償命。
婷婷的小姨稱,婷婷不但長得漂亮,也很能幹,在百貨商場一進口化粧品店上班,月薪不下6000元。她稱,“在繁華的公眾場合,將婷婷殘忍殺害,不償命不足以平民憤。”
遊某對殺人之事無異議,也願意賠償,只是沒錢,但他向法官表示,他喊他老婆賠錢就是了。
庭審持續兩個多小時後,法官表示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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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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