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藏33年欲毀重生
陳子善(張愛玲研究專家)
編者按:
一本30年前的遺作出版,掀起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閱讀狂潮。
內地首印30萬冊搶訂一空,有的地方甚至每兩分鐘售出一本。
此書最大的賣點是張愛玲曾説“《小團圓》要毀掉”,出版是不是背叛了張?專家吵啊吵啊、媒體炒啊炒啊。
張愛玲從未為自己出版過傳記,這本書的面世,幾乎令現有所有張愛玲傳以至於電影《滾滾紅塵》、電視劇《她從海上來》都要丟進垃圾桶。而研究論文幾乎可以全部重寫。因為她拿出了一本與過往寫法完全不同的小説,抖落了世人所不知的秘密。例如很多書中説,張愛玲在胡蘭成之後再沒有愛過別人,姑姑是個老處女,同輩女作家中最欣賞蘇青。這些説法已是明日黃花。她跟電影導演曾經愛過,彼此之間“仿佛找回初戀的感覺”;在紐約為第二任丈夫賴雅打過胎;姑姑早就和家族中的一個子弟有過關係,還跟張愛玲母親的情人有過一段情。蘇青與胡蘭成也不是朋友這麼簡單。更不用説,張愛玲和胡蘭成的故事,八卦起來也是精彩的筆墨官司。
張愛玲的生平及小説中的情節,已成為消費時代經典的談資。
出版《小團圓》是否違背張的遺願
宋以朗
(張愛玲文學遺産執行人)
到1992年,張愛玲寫信給我爸爸媽媽,信裏面有她的遺作正本文件。很簡單的兩點,第一點是死後將我所有擁有的東西給宋淇跟鄺文美;第二點是有關火葬的事。
通常認為《小團圓》要銷毀是因為那封遺囑的信有兩頁,有一段是這樣説的:
“還有錢剩下的話,我想用在我的作品上,例如請高手譯。沒出版的出版,如關於林彪的一篇英文的,雖然早已明日黃花。《小團圓》小説要銷毀。這些我沒細想,過天再説了。”
這封信不是遺囑,不是法律文件,是眾多書信裏面其中一封的其中一句。
如果張愛玲真的要銷毀《小團圓》小説,她會寫:見此信請立刻銷毀《小團圓》稿件,再回信確認。但她沒有。
細想什麼?過天再説什麼? 他們沒有再討論《小團圓》,宋沒有銷毀手稿,而張也沒有追問,因為三人都是身體健康不佳。
現在他們三個人都過世了,張愛玲遺産歸我宋以朗與我姐姐宋元琳。
《小團圓》應該怎麼辦?1.銷毀2.出版3. 擱置。後果?銷毀:挨罵,出版:挨罵,擱置:不挨罵(“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我已經60歲了,沒有後代,我姐姐的孩子根本不懂中文。我不想再把難題交給後人,所以不能再擱置。
要不要銷毀呢?我看了幾個指令:
1976年3月14日:請郵寄給美國《世界日報》與台灣皇冠出版。
1992年2月25日:(《小團圓》小説要銷毀。)這些我沒細想,過天再説了。
1993年10月7日:《小團圓》一定要儘早寫完,不會再對讀者食言。
1994年:張愛玲作品15:《小團圓》。
我個人的最大問題是,我不知道哪一個是最重要的。如果我沒有指令的話,我可以幫張愛玲想有什麼問題。
要不要銷毀?可以“細想”什麼?
1. 媒體會炒作——媒體永遠在炒作。
2. 讀者看不懂——總會有些讀者看不懂。
3. 台灣政治因素——大陸台灣政治都在變化。
4.對位入座會傷害他人——張愛玲以前的作品呢?
5. 《小團圓》寫得不好——從來沒有承認《小團圓》寫得不好。
6. 《小團圓》沒有寫完,或修改完——1976年已指令出版,也沒有修改版留下。
7. 會破壞張愛玲之前美好的形象——張愛玲自己的故事不應該由胡蘭成下定義(如《她從海上來》)。
8. 不想其後打攪你們倆(或琳琳朗朗)——一早已經發生了!
《小團圓》是一個構思了二十多年的小説。一份六百多頁的手稿。當年沒出版是因為“無賴人”胡蘭成在台灣及台灣政治環境特殊。這些問題在今天已不再存在。
作家在世,經營的可能只是市場;作家去世,就要照料她的歷史。
我決定出版1976年的原稿,不做任何刪改。
為什麼要寫《小團圓》
整整三十三年前,當宋淇在《私語張愛玲》一文中首次向世人透露張愛玲正在創作《小團圓》時,他大概不會想到這部“充滿了震驚”(張愛玲語)的小説在三十三年後還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
張愛玲為什麼要寫《小團圓》?這是個十分複雜的問題,絕非一些論者所斷言的是為了回應胡蘭成的《今生今世》那麼簡單。筆者五年前就寫過一篇《從〈小團圓〉到〈同學少年都不賤〉》,試圖對此進行解答。但那時《小團圓》是否存世還是個謎,不免隔靴搔癢。現在《小團圓》終於問世,不妨再略作探討。
對張愛玲而言,1955年秋遠涉重洋前往美國,是她文學生涯的一個分界線。當時的張愛玲雄心勃勃,打算趁英文版《秧歌》在美國好評如潮的大好機會,以自己的英文創作在美國打開局面,揚名立萬。然而,她到美國後創作的幾部英文小説,我們現已知道的如《粉淚》、如《北地胭脂》,都未得到美國出版商青睞(《北地胭脂》遲至1967年才在英國出版,而改成中文的《怨女》已提前一年在香港《星島晚報》連載了),她的計劃大大受挫。因此,十年以後,為了謀生,她才會先後到邁阿密大學、劍橋瑞克利夫研究院和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任職,同時她調整了她的創作策略,開始重返中文文壇,把寫作重點轉回到中文創作上來。
張愛玲這次重返,非同小可。一方面她完成了學術著作《紅樓夢魘》,完成了方言小説《海上花列傳》的國語譯本,另一方面也迎來了她小説創作的第二個高潮。她的第一個創作高潮是眾所週知的上世紀四十年代《傳奇》時期。在筆者看來,這第二個高潮與第一個高潮相比並不遜色,《色,戒》、《浮花浪蕊》、《相見歡》和《同學少年都不賤》等等都是在這個時期完成的,而《小團圓》就是其中最具分量的代表。明乎此,我們對《小團圓》的價值和意義或會有新的認識,正如筆者在五年前所説的:“《小團圓》是張愛玲後期最重要的一部力作。”
到底要還什麼債
張愛玲寫《小團圓》,不能説與《今生今世》毫無關聯。假定胡蘭成不寫《今生今世》,《小團圓》能否誕生,更確切地説《小團圓》會不會是現在這樣的文本,還是個未知數。1958年12月,《今生今世》上冊在日本出版,次年9月又在日本推出下冊。胡蘭成在此書《自序》中表示:“《今生今世》是愛玲取的書名”,他在全書最後一章“瀛海三淺”的最後一節“閒愁記”中又説:“我寫成了《今生今世》,巴巴結結地想要告知愛玲”,還在全書最後的“附記”中點明《今生今世》“文體即用散文紀實,亦是依照愛玲説的”。胡蘭成再三標榜的是,《今生今世》與張愛玲的因果關係,言外之意,從書名到內容,沒有張愛玲“鼓勵”之“因”,就沒有《今生今世》這個“果”。
有必要指出的是,無論《自序》,還是“瀛海三淺”的最後一節“閒愁記”,《今生今世》(2003年9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初版)均未印出,所以,內地讀者至今不知道胡蘭成這番“精彩”的表白。姑且不論胡蘭成的説法是真是假,張愛玲讀了《今生今世》一定不會高興,這從胡蘭成在“瀛海三淺”最後一節“閒愁記”中所引用的張愛玲1958年12月27日給他的信就可猜到大半。正因為胡蘭成的“自説自話”有可能導致讀者誤以為《今生今世》完全是“紀實”,所以張愛玲才會決定用自己的方式,也即自傳體小説的形式來書寫她的這段“愛情故事”。當然,她在1976年1月25日致宋淇的信中也已著重説明:《小團圓》“不是打筆墨官司的白皮書,裏面對胡蘭成的憎笑也沒像後來那樣”。
從《小團圓》中已可清楚地得知,張愛玲寫盛九莉與邵之雍的“愛情故事”其實只佔了全書不到一半的篇幅,整部小説更用力的是在寫盛九莉的家族、盛九莉的家庭和盛九莉的母親。也就在張愛玲開始重返中文寫作的1971年6月,她在接受“張學”學者水晶訪談時,明確表態:“我現在寫東西,完全是還債——還我欠下自己的債,因為從前自己曾經許下心願。我這個人是非常Stnbborn(頑強)的(引自水晶《蟬——夜訪張愛玲》)。”這段話或可看做更全面地理解《小團圓》的一把鑰匙。
張愛玲到底要還什麼債?除了她的愛情,更讓她念茲在茲的應是她與母親的緊張關係。在《小團圓》之前,張愛玲對自己的情感經歷只字不提,倒在《私語》中寫過母親。《私語》是散文,是“紀實”的,寫母親就很有節制。幾乎在創作《小團圓》的同時,1976年3月,張愛玲在香港出版了散文、小説集《張看》,她在此書《自序》中再次提到姨祖母、母親和母親的家庭,夏志清讀了《自序》後就寫信建議她寫“祖父母與母親的事”,以至於她在1976年3月9日致夏志清信中回答:“你定做的那篇小説就是《小團圓》,而且長達十八萬字(!)。”同年4月4日致宋淇信中對此又有進一步説明。所以,她書寫母親和自己的家庭絕非心血來潮,而是考慮日久的,她早晚要把自己對母親的愛恨交織完整地寫出來。正如她自己1975年11月6日致宋淇的信中所揭橥的:“《小團圓》是寫過去的事”,“是我一直要寫的”,貫穿《小團圓》始終的正是張愛玲對自己與母親關係的文學書寫!
寫母親、寫姑姑、寫父親、寫弟弟……總而言之,“蹉跎暮容色,煊赫舊家聲”(《小團圓》女主人公盛九莉祖母的集句),寫自己那個顯赫而已破敗的家族、舊式而又複雜的家庭的衝動,在張愛玲腦海裏是如此根深蒂固。她在《小團圓》裏寫到自己的祖父母時,用了一段典型張愛玲式的語言:
她愛他們。他們不干涉她,只靜靜地躺在她血液裏,在她死的時候再死一次。
這段話張愛玲自己一定很滿意,後來在圖文集《對照記》裏稍加擴充和調整後,又重復了一次,只不過換了第一人稱的視角:
我沒趕上看見他們,所以跟他們的關係僅只是屬於彼此,一種沉默的無條件的支持,看似無用,無效,卻是我最需要的。他們只靜靜地躺在我的血液裏,等我死的時候再死一次。
我愛他們。
由此一端,也足見張愛玲對書寫自己家族的迷戀。
其實,《小團圓》中所寫的種種感情,包括盛九莉的親情、愛情和友情,無不千瘡百孔,每一種都遭到幽暗幻滅的結局。這部狠到極點、冷到極點的長篇小説,之所以取名《小團圓》,也有深意在矣。中國悠長的文學傳統中,“大團圓”屢見不鮮,誰不希冀“大團圓”的皆大歡喜?然而,張愛玲所推崇的《紅樓夢》恰恰顛覆了這種傳統,《小團圓》也要顛覆這種傳統。
據宋淇在《私語張愛玲》中回憶,張愛玲欣賞他從上海帶到香港的一本牙牌簽書。她把《秧歌》英文本書稿投寄美國出版商後,宋淇夫婦借助此書為她求卦吉兇,竟得到“東西相對兩團圓”之句,不正可以理解為中、英文本《秧歌》先後出版嗎?後來,張愛玲創作短篇小説《五四遺事》,副題也正是“羅美濤三美團圓”。到了《小團圓》裏,張愛玲寫到九莉懷疑邵之雍亡命時與小康、巧玉的曖昧關係,卻設問“等有一天他能出頭露面了,等他回來三美團圓?”緊接著又對邵之雍仍不斷寫下“百般譬解”的長信給九莉作出了“按照三美團圓的公式,這是必需的”解釋。邵之雍做著“三美團圓”的美夢,而九莉終於受不了:“唯一的感覺是一條路走到了盡頭,一件事情結束了。” 《小團圓》就這樣與“大團圓”正相反對,完全顛覆了“大團圓”。
《小團圓》作為一部別開生面的自傳體小説、一部別開生面的情感小説和一部別開生面的心理小説,內容是如此豐富、如此複雜、如此吊詭,讀者完全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入。從社會學的視角,或會看到小説中所寫的“萬轉千回”不僅是愛情更是金錢;從女性主義的視角,應能讀出小説中一個青年女性心理和生理成長成熟的曲折歷程;從神話原型的視角,自會注意到小説中展示的伊利克特情結——戀父仇母情結;從“影射小説”的視角,又會對小説中許多主要與次要人物進行索引和考證等等。一言以蔽之,《小團圓》裏不但有盛九莉和作者張愛玲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還會加入第三種聲音:讀者的聲音。小説中的許多空白、許多跳躍,需要讀者自己去填補、去想象。有一千位讀者,就會有一千部《小團圓》!
還有另一個版本的《小團圓》?
我們現在讀到的《小團圓》是張愛玲1976年3月完成的第二稿,她在1976年3月14日致宋淇信中的解釋值得注意:《小團圓》“是採用那篇奇長的《易經》(這是張愛玲的英文小説The Book of Change 的中文書名,她生前無法出版,書稿倖存,相信不久的將來也會問世)一小部分——《私語張愛玲》中也提到,沒舉出書名——加上愛情故事——本來沒有。”第二稿的《小團圓》為宋淇勸阻,在當時未能公之於世。到了三十三年後的今天終於解除“雪藏”,付梓刊行,卻受到是否真的出自張愛玲之手的質疑。然而,只要看到長達614頁的《小團圓》手稿,誰都不能懷疑《小團圓》的真偽。
張愛玲儘管在1992年3月12日致宋淇信中説過“《小團圓》小説要銷毀”,但她後來“細想”之後,顯然改變主意,在生命即將結束的最後一段日子裏,仍在考慮修改而不是考慮銷毀《小團圓》。除了宋以朗先生在《〈小團圓〉前言》中已經引述的之外,筆者至少還可找到如下的證據:
皇冠主持人平鑫濤在《永恒的停格——結緣張愛玲》中回憶,張愛玲在1993年12月10日的信中提到:“《小團圓》明年初絕對沒有,等寫得有點眉目了會提早來信告知,不過您不能拿它當樁事,內容同《對照記》而較深入,有些讀者會視為炒冷飯……”次年9月11日,張愛玲在致台灣《聯合報》副刊編輯蘇偉貞的信中又説:“信中提到聯副皇冠合刊《小團圓》事,請轉告痖弦先生(《聯合報》副刊主編——筆者注),以後《小團圓》當然仍照宋淇教授原來的安排,在聯副皇冠同時刊出……不過《小團圓》與《對》是同類性質的散文,內容也一樣,只較深入,希望不使痖弦先生失望。”到了1994年10月5日,張愛玲在致莊信正的信中再次表示:“我正在寫的《小團圓》內容同《對照記》,不過較深入。”這時離張愛玲謝世已經只有十一個月了。不妨這樣設想,如果再給張愛玲兩三年時間,也許她真的會完成新的《小團圓》。
之所以説新的《小團圓》,因為張愛玲在致平鑫濤、蘇偉貞和莊信正的信中反復強調這一稿《小團圓》內容與《對照記》相同而“較深入”,更重要的是,這新的《小團圓》是“散文”而不是小説!這個信息是如此清晰,如此確切無誤。那麼,這新的《小團圓》可能是改寫,也可能是重寫。不管是改寫還是重寫,也應該像《對照記》一樣,是用第一人稱寫成的吧。也許不久的將來,這新的《小團圓》哪怕只是殘存的手稿經過整理,也有可能與我們見面?看來長篇小説《小團圓》雖已問世,《小團圓》的故事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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