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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科大分校規定學生抄襲論文教師也須擔責

 

CCTV.com  2009年04月10日 04: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據新華社4月9日電 武漢科技大學中南分校日前出臺規定,發現大學生畢業論文存在抄襲行為,指導教師也要為此受到處罰。

  學校規定:“指導畢業論文不認真、不負責,對抄襲論文,或毫無察覺,或放任不管”均屬於教師“誤人子弟”行為。“教師指導的學生畢業論文,出現大面積抄襲未予糾正”,屬重大教學事故,視情節給責任人以行政記過以上處分。

  另外,學校組織分級審查,畢業論文存在抄襲行為的,扣除該篇論文指導費的同時,發生一次獎金扣發1000元,兩次扣發2000元,發現3次,指導教師離崗。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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