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豐)化學老師杜某教授制毒原理,他于昨日在市中級法院受審。
據指控,2008年9月,由吳某出資,羅某、杜某入夥,租用後湖鄉一私房內制毒,杜某向工人講解制毒原理。
2008年10月23日,警方搗毀該窩點,抓獲了羅某、杜某等人。隨後警方繳獲毒品甲基苯丙胺、氯胺酮以及大量制毒原料近90000克。次日下午,毒販劉某在交易時落網。
公訴機關認為吳某、杜某以及羅某三人行為已經構成了制毒罪。劉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販賣毒品罪。
庭上,杜某稱自己原是中學化學老師,吳某、羅某正是看中他的專業知識才拉他入夥。他後悔自己交友不慎。其餘三名被告則對受到指控的犯罪事實加以否認。本案將擇日宣判。
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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