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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結婚生子”不能認定重婚

 

CCTV.com  2009年03月06日 11:1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揚子晚報  

 

在線律師:羅利軍(江蘇熙典律師事務所)

  劉女士:我老公整天泡在網上打遊戲,現在竟然發展到與一個女網友在網上“結婚”、“生子”,並以夫妻名義相稱。我通過偷看他們的聊天記錄了解到,那個女網友也是南京人,估計他們在現實中也有來往。現在我想起訴離婚,請問能不能追究老公重婚罪?

  羅律師:重婚是指明知對方有配偶或自己已經有配偶,還與其他異性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利用虛假方式騙取有關部門再次給予登記;另一種是形成了事實上的婚姻,即兩個人共同生活,對外又以夫妻名義相稱。已婚者在網上“結婚”,從法律角度看,雙方當事人既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也沒有在現實生活中同居,因此很難認定是一種重婚行為,所以也不存在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憑藉網絡婚姻作為一個過程、途徑或媒介、橋梁,而雙方走到現實婚姻當中,那性質就應另當別論了。

  陳女士:我爸爸想把名下房屋贈予我哥哥。但我哥哥與我嫂子關係不好,我爸怕他們今後離婚,又怕哥哥將來對他不孝順,所以猶豫不決。請問這該怎麼辦?

  羅律師:你爸可以辦理附生效條件的指定贈予公證、律師見證。約定由你哥哥一人受贈或繼承,附生效條件是:你哥哥孝敬你爸爸,給他養老送終,否則有權撤銷贈予。

  7日上午10:00-11: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金大律師事務所的陳衛東律師。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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