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 (記者王成琛)單位集資建房,卻規定離婚的人沒資格參與。昨日,武漢航空儀錶有限責任公司職工譚女士想討個説法。
譚女士説,她現在的住房也是單位的福利房,但面積只有50多平方米,且在一樓,潮氣重。去年3月,單位集資建房時她報了名,希望加點錢換個新房。可後來公佈的有資格參加集資建房的人員名單中,沒有她和另外一位女同事的名字。原因是,兩人都離了婚。
譚女士認為,離了婚就被取消享受福利資格,明顯存在歧視。
對此,該公司基建總務處負責人説,此次集資建房的規定,是通過單位職代會代表審議的,取消離婚者參與集資建房的資格,主要是防止有人“玩巧”,因為此前,該單位在分福利房時,出現過雙職工為多分一套房子“假離婚”,分得房子後再復婚的情況。譚女士確實不是“假離婚”,但如果給她開了這個“口子”,會引出不少麻煩,所以,只能犧牲少數人利益,一刀切。
對此,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李國宏律師表示,按國家《勞動法》規定,在同一種用工制度下,職工可享受同等權利和待遇,該公司的做法明顯不合法。譚女士可向該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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