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新聞頻道 > 社會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職工離婚後享受不了單位“福利房” 律師稱不合法

 

CCTV.com  2009年01月09日 15:4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荊楚網  

  荊楚網消息 (記者王成琛)單位集資建房,卻規定離婚的人沒資格參與。昨日,武漢航空儀錶有限責任公司職工譚女士想討個説法。

  譚女士説,她現在的住房也是單位的福利房,但面積只有50多平方米,且在一樓,潮氣重。去年3月,單位集資建房時她報了名,希望加點錢換個新房。可後來公佈的有資格參加集資建房的人員名單中,沒有她和另外一位女同事的名字。原因是,兩人都離了婚。

  譚女士認為,離了婚就被取消享受福利資格,明顯存在歧視。

  對此,該公司基建總務處負責人説,此次集資建房的規定,是通過單位職代會代表審議的,取消離婚者參與集資建房的資格,主要是防止有人“玩巧”,因為此前,該單位在分福利房時,出現過雙職工為多分一套房子“假離婚”,分得房子後再復婚的情況。譚女士確實不是“假離婚”,但如果給她開了這個“口子”,會引出不少麻煩,所以,只能犧牲少數人利益,一刀切。

  對此,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李國宏律師表示,按國家《勞動法》規定,在同一種用工制度下,職工可享受同等權利和待遇,該公司的做法明顯不合法。譚女士可向該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責編:王鑫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