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顯國和“前妻”的結婚照
“我要賣判決書,1.8萬元……”昨日,一男子站在長春市重慶路上舉牌叫賣判決書,他表示,想通過這種方法要回離異“妻子”的彩禮錢。
街頭:男子急賣判決書
“我和媳婦離婚了,打官司都贏了,但她就是不返還我彩禮錢。”昨日,一名男子舉著“叫賣牌”在重慶路街頭向過往路人介紹他舉牌的原因,另類的行為引來過往路人駐足觀看。
記者看到,男子胸前戴著兩張《捐血證書》,手上和腳下的紙盒上,都寫有“急賣判決書”字樣。男子稱他離婚後,前妻欠他2.5萬元彩禮錢,法院判決返還他2萬,但前妻在判決書送達後,卻和別人結婚沒了音信。前妻的親屬又稱聯絡不上她,他手中的判決書成了不能兌現的“白條”,為了早日拿到錢,他才想到上街頭賣判決書。
緣由:女方失蹤無錢兌現
男子説,他叫呼顯國,今年35歲,家住九台市葦子溝鎮勝利村,因家貧,他成了村中的大齡青年。2007年,經人介紹,他和德惠市18歲的矯某相識,當時雖然知道矯某沒文化,而且頭腦還有些異常,但呼顯國還是和矯某確立了戀愛關係。因女方未到法定結婚年齡,二人未辦理結婚手續便同居在一起。
呼顯國説,在媒人的見證下,他先後分兩次給了女方2.5萬元彩禮錢,但分手後索要這筆錢時,遭到女方拒絕。今年5月,他將矯某告上德惠市人民法院。
矯家人認為,雙方是夫妻關係,這筆錢除部分用在婚禮上,其他的都用來給矯某治病了,因此這筆錢不能返還。但法院審理後認為,二人未辦理結婚登記係同居關係,在出現矛盾後雙方關係可自行解除,判決矯某返還呼顯國2萬元錢。但矯某得知判決結果後一個月便和另一男子結婚,從此沒了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