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美集團主席黃光裕被傳已被北京市公安局專案組拘查數天。據財經網報道,黃光裕被調查的原因可能是涉嫌“操縱市場”。24日,上海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文俊向新民網記者表示,按照《刑法》,操縱股價情節嚴重的最高可判10年。
張文俊稱,目前所有的消息都是傳聞,黃光裕的案子也並不一定是操縱股價,除了證券方面的問題,可能還有其他交叉行為,只有公安機關有權採取強制措施。
“即使僅涉及操縱股價,也要看其社會危害大小,使用什麼手段和方式,如果證據確鑿,證監會可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司法機關根據具體行為,最高可判10年。”張文俊道。(姜燕)
責編:馮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