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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村官被曝貪污30億 獲取保候審回單位上班

 

CCTV.com  2010年03月18日 08: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陳才興。圖/記者軒慧

  去年12月《廣州日報》率先刊登了《他是大貪,還是好書記》一文,報道中的主角——沙一村股份公司董事長陳才興成為焦點人物,被網友稱為“30億元村官”。昨日(3月17日),寶安區紀委向媒體通報稱查實陳才興存在受賄、侵佔集體資産和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牟利等違紀問題。調查發現,陳才興還涉嫌刑事犯罪,區紀委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區公安分局偵查。

  偵查期間,陳才興以身體不好向區公安分局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由於陳才興已交代相關犯罪事實,其行為屬非暴力性犯罪,綜合其年齡、身體條件等因素,2月8日,區公安分局依法對陳才興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對陳才興涉嫌犯罪的問題,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偵查。

  昨日,記者見到已經回到沙一村上班的陳才興。

  寶安區紀委情況通報

  沙井街道沙一社區股份公司董事長陳才興涉嫌違紀問題,經區紀委立案調查,現查實,陳才興存在受賄、侵佔集體資産和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牟利等違紀問題。2月4日,區紀委對陳才興作出開除黨籍處分。調查發現,陳才興還涉嫌刑事犯罪,區紀委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區公安分局偵查。偵查期間,陳才興向區公安分局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根據案件調查進展情況,陳才興已交代了相關犯罪事實,且其行為屬非暴力性犯罪,綜合其年齡、身體條件等因素,對其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符合《刑事訴訟法》第51條之規定;並責令陳才興提供保證人,經區公安分局審查,陳才興所提供的保證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54條規定的保證人條件。2月8日,區公安分局依法對陳才興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對陳才興涉嫌犯罪的問題,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偵查。

  在區紀委調查期間,陳才興自願提出辭去沙一社區股份公司董事長一職的書面申請。2月3日,區紀委將該申請轉交沙井街道辦處理。2月3日下午,沙井街道召開了黨政班子專題會議,經會議表決,同意陳海平同志辭去沙一社區黨支部委員職務。同意陳才興辭去沙一社區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

  陳才興又回來了

  今年2月4日,寶安區紀委曾向記者證實沙一村股份公司董事長陳才興自願辭去董事長職務,並被開除黨籍,正在接受調查。

  昨日,有神秘報料人向多家媒體透露,“陳才興又回沙一村當董事長了。”“30億村官”陳才興不僅沒有接受調查,反而再次回到沙一村股份公司上班。記者在沙一股份公司現場調查了解到,陳才興的確每天都到沙一村股份公司辦公。

  公司員工諱莫如深

  陳才興是否真的回來上班?是否又重回董事長的崗位?回來上班是否意味著陳本人是清白的?帶著疑問,記者昨日上午到沙一股份公司採訪。經與多位人員交談,記者了解到,陳才興的確每天都到沙一村股份公司上班。是重新“當家”還是另有安排,工作人員均表示不知曉。

  昨日上午9時30分,多家媒體不約而同趕到沙一股份公司。媒體的突然到訪,頓時使沙一股份公司保安和工作人員緊張起來。

  在此前陳才興接受記者採訪的203室,一位戴眼鏡的男子錶示他只是文書,陳才興的事他不清楚。兩位保潔員告訴記者,陳才興春節後確實回來上班了,辦公室就在401,但具體上班時間不確定。而更多的工作人員表示不願就陳才興一事和記者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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