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昨天(11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忠等37人特大涉黑團夥案進行一審宣判,首犯李忠、戴洪亮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成員被判處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廣州中院審理查明,從2007年3月起,李忠、戴洪亮等人在珠海、中山、清遠等高速路口“設卡”,暴力攔截運輸鋼材的貨車進行綁架、搶劫、敲詐勒索;同時在以上地市恐嚇鋼材銷售人員,試圖壟斷鋼材市場,並通過虛增鋼材重量等手段進行詐騙,牟取暴利。
另外,李忠又通過強迫交易獲得廣州一停車場的經營權,非法購買槍支11支、槍彈86發等一批,案發前非法控制廣州、珠海、佛山等城市的21個工地的鋼材供應。
法院還宣佈,這個團夥中的4名未成年案犯,將另案審理。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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