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今天上午10點,謝才萍22人“涉黑”團夥案,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作為重慶唯一一名女性涉黑團夥頭目,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在11月3日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等五項罪名,一審判處被告人謝才萍有期徒刑18年。
2004年以來,謝才萍22人“涉黑”團夥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聚斂錢財,逐漸形成了以謝才萍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後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謝才萍有期徒刑18年。
唐曉青、唐家政等18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被分別判處2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郭勝、甘勇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一審宣判後,謝才萍等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組成合議庭,組織人員對謝才萍涉黑團夥案犯罪事實進行逐一核實。根據合議庭的意見,今天上午10點,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將對謝才萍涉黑團夥作出終審裁定。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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