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王天倫等人“涉黑”案今日開審 庭審持續4天(圖)

 

CCTV.com  2009年12月08日 17:0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華龍網  
專題:重慶掀起打黑除惡風暴

庭審現場

  華龍網12月8日14:30分訊(數字記者闕影、陳丹)今日上午9:30分,重慶五中院公開開庭審理王天倫等23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窩藏罪一案。王天倫被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八項罪名。 

  公訴機關指控,1999年3月以來,王天倫、王東明(另案處理)以重慶永紅食品有限公司、重慶今普食品有限公司、重慶梅林今普食品有限公司為依託,糾集多人,通過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實現對重慶合川生豬收購市場及重慶市大渡口、九龍坡、高新區等豬肉銷售市場的非法控制,獲取非法利益上億元,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從而形成了以王天倫、王東明為組織、領導者,以王天平、李滄海、張應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2年9月11日,被告人張應等人因生豬屠宰一事與羅軍發生糾紛,並以被羅毆打為由,在醫院住院治療其腦左側偏癱、高血壓、糖尿病長達2個月,花費10萬餘元。期間,羅軍因懼怕該黑社會性質組織,被迫將自己的手腕砍斷,還被迫拿出14萬元了結此事。2003年12月,王東明得知合川區的生豬經營戶潘桂生沒有將收購的生豬交給永紅公司屠宰,自行宰殺在當地銷售後,指使楊玉華、王洪偉等人教訓潘桂生,潘桂生被故意傷害致死。案發後,重慶市公安局、合川區公安分局將涉案的張應、王洪偉等人抓獲歸案。王天倫得知這一情況後,為使其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逃脫法律制裁,先後向公安機關相關人員行賄,使該犯罪未得到查處,張應、王洪偉得以取保候審。 

  預計庭審將會持續4天。

 

責編:霍筠霞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