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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案兩罪名確定年內起訴 或面臨十年以上徒刑

 

CCTV.com  2009年12月06日 10: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揚子晚報   

  行賄罪和內幕交易罪坐實一罪即可判10年以上徒刑

  黃光裕可能面臨十年以上徒刑。

  整整一年,“黃光裕案”終於走到了起訴階段。2008年11月23日,因涉嫌數項經濟犯罪問題,國美集團的老闆黃光裕被公安機關拘查。記者新近從權威渠道獲悉,這位正處不惑之年的昔日內地“首富”,已經被確定將面臨行賄罪和內幕交易罪兩項罪名的指控。而此前被媒體提及的另一項重罪偷稅漏稅罪,據消息人士稱,是否列入起訴罪名中還沒有最後定下來。

  接近本案的一位人士告訴記者,經過兩次補充偵查,該案件已經進入了審查起訴階段的尾聲。“相關的證據材料也都已經整理完畢。即將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待法院立案即可審理。”而記者亦獲悉,黃光裕家族已經為黃光裕、杜鵑夫婦延請了數位中國著名的刑辯大律師作為辯護律師。

  罪名 面臨行賄罪內幕交易罪指控

  記者了解到,“黃光裕案”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下稱“二分檢”)來負責調查取證,目前仍在進行審查起訴階段的工作。由於二分檢對應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下稱“二中院”)管轄的案件,因此“黃光裕案”將由二中院審判。“相關方面打過招呼,參與案件審理和接觸卷宗的法官、工作人員對案件具體情況要保密。”知情法官告訴記者,目前檢察院已經就起訴的罪名等與法院進行過初步的溝通。

  特辦案件

  檢查機關年內提起公訴

  據悉,該案件屬於院長督辦的特辦案件,只有二中院審判委員會的人才能接觸到。接近此案的一位人士稱,黃光裕的案件作為特審案件,非相關法官肯定不會接觸到這個案子。他説:“要審理這個案件的法官也肯定不一般,一般也得是‘十佳法官’,檢察院送審的檢察官肯定也要在‘十佳’公訴人的隊列之中。”

  一位接近二分檢和二中院的人士表示,黃光裕的案子雖然在二中院審,但是也不是二中院這個層面能夠決定的。據記者了解,10月初,黃光裕涉嫌經濟犯罪的案件被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為由,再度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可能涉及黃光裕的三項罪名,檢察院分別派了不同的小組下去調查。目前,該案件已經被退回補充偵查兩次。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機關在審查期間,可以兩次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但按照程序,該案應當在退回補充偵查結束後的一個月到一個半月的時間內提請公訴。

  因此,從時間上看,該案應當在年內由檢查機關提起公訴,但何時立案還無法確定。一位接近法院的人士解釋:“按照法院慣例,為了不影響結案率,11月中旬之後法院一般都不會立案了。”

  坐實一罪

  即難逃10年牢獄

  據當年曾經參與國美上市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在上市成功後的一次慶功會上,酒後的黃光裕一時興奮,舉起三個手指頭,扭頭對身邊的人説:“這次給郭(指商務部條法司原巡視員郭京毅)有這個數。”黃光裕案涉及到的官員級別高、涉及面廣、數額大,情節屬於特別嚴重,若行賄罪名坐實,僅此一罪名,黃光裕就難逃10年以上的牢獄生活。

  “黃光裕案”涉及的另一個罪名“內幕交易罪”,是新刑法修改之後增加的新罪名。這一罪名也符合外界的猜測。實際上,黃光裕被查的直接原因正是其操縱中關村的股價。也有消息稱,黃光裕被調查的起因是對其兄黃俊欽控股的*ST金泰股價進行操縱。另外,關於是否將以偷稅漏稅的罪名起訴黃光裕,依然沒有明朗。

  辯護 家族延請“黃金律師團隊”

  仍持有國美電器股份公司34%股權的黃光裕夫婦已經讓其家族延請了一支“黃金律師團隊”。據記者得到的消息稱,目前這個強大的律師團隊包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錢列陽、律師許昔龍和京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照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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