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3號對烏魯木齊“7.5”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五起重大犯罪案件13名被告人依法公正開庭審理,並作出一審宣判。
經法庭審理查明,2009年7月5日20時許,被告人麥麥提艾力.依斯拉穆在烏魯木齊市解放南路410號商店門前,夥同其他暴徒持磚塊、石頭等襲擊執行掩護公共汽車乘客撤離任務的烏魯木齊市武警支隊某中隊官兵,中隊長萬金剛在掩護受傷戰友撤離時被一夥暴徒圍攻,麥麥提艾力.依斯拉穆手持人行道地磚衝上去猛砸萬金剛的後腦部,致萬金剛顱腦損傷死亡。法庭審理認為,麥麥提艾力.依斯拉穆公然使用暴力襲擊執行任務的武警官兵,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故以故意殺人罪叛處其死刑。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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