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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局長受賄時稱不要害我 信封照收不誤

 

CCTV.com  2009年12月02日 10:1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嘴上説“不要害我”,信封照收不誤

  原六合建工局長受賄百萬賣官賣工程被判13年6個月

  原南京市六合區建工局局長汪某某利用掌握的人事任免、工程質量監督、業務管理等權力,收受他人賄賂151筆,總額106.4萬元,甚至自己的錢被偷,也要讓下屬用公款彌補。汪某某在幹部任用、工程監管、企業改制等領域,大肆為這些行賄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使得國家和集體利益受到嚴重損害。近日,他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

  嘴上説“不要害我”信封照拿

  1995年,汪某某到南京六合區建工局當副局長後,認識了鄭某某和盧某某。鄭某某原是該建工局駐寧辦事處副主任,盧某某在建工局下屬開發公司。駐寧辦是建工局下屬機構,幫助六合建築企業在南京承接業務,並對這些在南京施工的隊伍進行管理,行使六合建工局在南京的相關職能。

  1997年底,鄭某某被提升為駐寧辦主任,盧某某被提升為副主任。鄭盧二人很清楚,他們辦事處在業務上需要汪的關照,對外協調工作也要汪幫忙,汪幫他們協調好了,他們的業務做得多了,年底的獎勵也就多了。此外,他們兩人還想往上“高升”,也需要汪的幫助。1998年春節前,鄭、盧二人來到汪某某辦公室,盧説:“汪局長,過年不給你買什麼東西了。”説著就把一個信封往汪的抽屜裏塞。汪雖説:“不要害我,”但在鄭的勸説下仍收下了。兩人走後,汪打開信封一看,發現裏面裝著1萬元。當年3月份,汪當上了一把手局長後,又多次收受鄭盧二人賄賂。前後加起來,汪共收了兩人賄賂27次,總額達24萬元。

  2003年七八月份,汪在建工局駐南京辦事處開會,中午回到會議室,發現包裏五千元錢被盜。鄭、盧二人立即拿了五千元塞到了汪的拎包裏。後來,鄭某某當上建工局副局長,汪某某從中做了不少工作。從推選後備幹部到組織部談話,汪都極力推薦鄭。鄭被提拔為副局長後,盧補了他的缺,被提拔為駐寧辦主任。

  誰給錢他就提拔誰

  曹某某原來是六合建工局質檢站副站長,1995年下半年調任工程科副科長,後又擔任了建工局下屬東方公司經理。1996年春節前,汪剛到建工局不久,還在六合西門租房住。春節前幾天的一個晚上,曹某某到汪家找他,説,“汪局長,你剛過來,馬上要過節了,一點心意。”説著,曹就從身上掏出一個信封遞給汪。汪假意推辭了一番,收下了曹的信封,裏面裝著兩千元。

  1998年3月,汪某某當上建工局一把手後,曹某某也被提拔為局長助理。1998年,汪在六合某樓盤買了一套房子。有一次,汪想去看房子,正好曹和他在一起,便帶著曹一起去,聰明的曹也對此暗自留心。1999年初某日晚,曹某某又來到汪家中,掏出一個報紙包著的東西,説,“汪局長,你剛上來,經濟比較困難,裝修房子要花不少錢,這些你拿著用吧。”曹走後,汪打開一看,裏面裝著四萬元。1997年至2003年每年春節,曹都會給汪送錢。連汪出國考察,曹也要送上一筆。

  2000年汪曹等人出國去西歐之前,曹到汪家找他,也沒多説什麼,拿出一個大信封給汪,説這個是“王頭”安排的,給你的出國補助。汪沒有多説就收下了,曹走後汪打開信封一看,裏面是兩萬。汪自己交待説,“王頭”是當時的副縣長王某某,他們出國花銷比較大,給的錢肯定不夠,所以以出國補助的形式額外給一些錢。汪承認,拿這筆錢他沒有履行任何手續,最後也沒有花在出國上,而是貼補了家用。作為對曹的回報,汪允許東方公司挂靠在局下屬另一家大企業搞開發,免收了他們的挂靠費,並免除工程管理費和勞保統籌等。東方公司需要局裏或者縣裏撥款時,汪都為他們積極爭取。曹某某個人,汪也沒有忘記關照。2003年,曹某某被提拔為建工局副局長。

  收人錢財替人辦事

  許某某原是六合區雄州鎮副鎮長,分管著棠邑房地産開發公司。他嫌副鎮長事情多,壓力大,想去職下海。聽説棠邑公司要改制,他就想承包棠邑公司,自己當老總。但是雄州鎮副鎮長的身份使得他有所顧忌,他知道,自己將棠邑公司接下來是很不合適的,而且當時已經有不少非議。

  許某某很清楚,要想承包棠邑公司,需要汪某某同意,幫他蓋章備案,一旦既成事實,別人就不好説什麼了。於是,行賄開始了。2002年年底某日晚,許某某到汪某某家説明了自己的想法,希望汪某某能支持他。説著,許某某把一個塑料袋遞給了汪某某。汪某某知道裏面裝著錢,便假意推辭。許某某見此把袋子扔下就走了。許走後,汪某某把塑料袋打開一看,發現裝著五萬元。

  拿了許某某的錢,汪某某便為許某某承包公司的事大開綠燈。許某某將改制材料交到建工局,汪某某立即給他蓋章備案。最終,許某某成功地將棠邑公司接下來並任總經理。2003年和2004年春節,許某某都到汪某某家給他送錢,每次都是一萬元現金。

  在改制問題上,建工局下屬一企業負責人孫某某也受過汪的照顧。孫某某為此送給汪兩萬元。2003年上半年,孫某某想開發棠城新苑小區,正好聽説泰山大隊有塊地要抵給六城修建隊,而六城修建隊需要錢,他就想少花點錢把這塊地買下來。於是,孫某某就找到汪某某幫他協調,以滿意的價格買到了地,省下了十多萬的費用,孫為了感謝汪,又塞給汪兩萬元錢。

  他幫奸商“擺平”劣質工程

  鐘某某是六合區新篁人,之前在儀徵做業務。1999年下半年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了汪。鐘想回六合發展,希望得到汪關照。當時,建工局下屬九建公司需要升一級資質,其中要求有設備安裝分公司,汪就讓鐘某某成立了安裝分公司,挂靠九建下面幹業務。1999年下半年,建工局自己的大樓建工大廈進入了水電安裝階段,需要找一家水電安裝公司。有一天鐘某某到辦公室找汪,説想承接建工大廈水電工程。汪説,要找家有實力的公司來施工。鐘便極力邀請汪去他在儀徵的公司考察。好吃好喝招待後,還親自開車送汪回家。在路上,鐘送給汪一個裝了五千元錢的信封。

  建工大廈工程是大項目,對於施工單位的要求很高,以鐘某某公司的人員技術,都達不到要求。但汪收了鐘某某的錢後,便將建工大廈180多萬元的水電安裝業務給了鐘某某。此外,汪還多次向他人打招呼,讓鐘接各種憑他自己根本接不到的大工程,使鐘賺得盆滿缽滿。但鐘某某的確是個奸商,連恩人汪某某介紹的工程,他都敢作假。2004年8月某日,鐘某某到汪辦公室找汪,説他在六合一家學校的工程上有些小麻煩,工程質量有問題,他和學校協調過好多次,但學校堅持要他返工,希望汪幫他協調一下。汪後來一了解才知道,鐘某某在採購上偷工減料,鍍鋅管不符合施工標準,施工質量上也不過關,學校宿舍樓很多衛生間滲水。“這個事情比較難辦啊”,對於鐘的請求,汪這樣回答。鐘對此心領神會,立即奉上兩萬元。汪協調後,學校僅扣了鐘某某一部分工程款,並讓他採取補救措施了事,使鐘至少省了十多萬元。

  為劣質工程打招呼,汪不只為鐘某某幹過。1997年8月,汪參加南京某集團泵廠廠房土建工程開工典禮,在典禮上認識了一家公司的項目經理朱某某。1998年春節前某日晚,朱某某到汪家中找汪,説是要感謝汪對泵廠工程的關心,送給汪兩萬元現金。此後,朱多次向汪行賄,希望汪在泵廠工程上多關照他。後來,汪的確也很關照他。泵廠工程中,出現了屋架部分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泵廠要求朱的工人重新焊接,朱找到汪,請汪幫他去找泵廠分管基建的領導説情。對方礙于汪的面子,答應讓朱補焊一下,將問題解決了。到了工程款結算的時候,朱一直拿不到錢,汪又跟泵廠負責基建的領導打招呼,使朱很快拿到了工程款。

  汪説,他知道,那些行賄人都是在用公家的錢,為私人的發財和升遷鋪路。回顧汪某某受賄的全過程,活脫脫就是一齣現代版的《官場現形記》。 本報記者 羅雙江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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