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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一村民盜竊爆炸物被判刑10年

 

CCTV.com  2009年11月19日 11: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瀋陽11月19日電(劉鍵、范春生)為了伺機銷售獲利,竟在自家雞窩裏埋藏了297枚雷管、27管炸藥和42米導火索。遼寧省寬甸滿族自治縣北山區村民孫剛因盜竊爆炸物,日前被當地法院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孫剛是一個普通村民,在當地一家理石礦先後當鑿岩工、爆破員。這兩個工作都有機會接觸到炸藥。

  法院經審理查明,因為炸藥屬於有關部門嚴格管控,礦山生産用炸藥必須經過審批方可購得,有些非法採礦者苦於沒有炸藥,便找到孫剛。孫剛在礦上當班時,便採取幫著爆破員裝炮的機會,趁其不注意,把剩餘的硝銨炸藥、雷管、導火索等火工器材偷走。1999年至2004年間,孫剛盜竊硝銨炸藥21.3公斤、雷管200余枚、導火索50多米。2005年至2006年間,孫剛在理石礦任爆破員,又採取多領少用的辦法,多次盜竊炸藥4.05公斤、雷管137枚、導火索4.2米。孫剛將盜得的炸藥、雷管、導火索先後賣給非法採礦者王某、李某和張某等,共獲贓款300元。剩下沒賣出去的,都放在自家的雞窩裏。

  今年3月,寬甸警方接到丹東監獄轉來的一封檢舉信,孫剛曾經倒賣炸藥一事才浮出水面。民警在他家雞窩裏搜出297枚雷管、27管炸藥和42米導火索。

  寬甸滿族自治縣法院認為,被告人孫剛無視國家對爆炸物品的管理規定,秘密竊取爆炸物品,危害公共安全,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盜竊爆炸物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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