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3年打掉13000多個惡勢力團夥 打黑除惡全國一盤棋

 

CCTV.com  2009年11月17日 10:1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海量新聞,請點擊“新聞頻道”

  2009年9月18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河北省最大一起涉黑案進行二審宣判,張寶義、高躍輝、何丕東等10人被判處死刑,譚永波等4人被判處死緩,另有84人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罰。圖為被告人張寶義(左一)等接受法庭宣判。(資料圖片)

  某位“黑老大”被判死刑、某個“馬仔”被判多少年徒刑……連日來,這樣的消息讓重慶乃至重慶之外的無數普通百姓拍手稱快。

  “其實,重慶打黑只是全國打黑除惡取得顯著成果的一個縮影。”今天(16日),全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協調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説。

  據介紹,自從2006年2月,全國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全國各地公安機關頻出重拳,至今,共偵辦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惡勢力團夥13000多個。

  用這位負責人的話説,“這得益於:黨中央高度重視;成立堅強有力的組織協調機構,形成專項鬥爭合力;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對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進行全程督辦;運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嚴格落實打黑除惡工作責任。”

  “我們發現,這些案件有一定的共性。”這位負責人説。

  背後多有“保護傘”

  重慶“打黑”最令老百姓認可的,不僅是打掉了黑惡勢力,更重要的是打掉了其背後的“保護傘”。而“保護傘”問題在涉黑案件中絕非個別。

  2009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四川省樂山市陳景春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組織頭目陳景春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8項罪名數罪並罰,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以該案為例,案件中的組織成員多由刑滿釋放人員或社會閒散人員構成,形成一定規模後,憑藉強大的經濟實力,大肆拉攏和收買國家工作人員為其充當“保護傘”。

  “目前,一些涉黑案件中都有‘保護傘’,下一步,我們要把除惡與反腐倡廉建設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對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嚴防黑惡勢力向黨政機關滲透,嚴防黑惡勢力尋找‘保護傘’。”全國打黑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説,“今後我們將繼續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始終保持對黑惡勢力嚴重犯罪的高壓態勢。同時,我們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檢察、審判機關以及紀委、監察、工商等部門的有效配合,深挖‘保護傘’,摧毀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做到除惡務盡。”

  相關鏈結:

1/3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