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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街道幹部借拆遷多劃撥女婿220萬 獲刑18年

 

CCTV.com  2009年11月14日 08:0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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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遷補償多給女婿220萬

  南京南苑街道原工委書記濫用職權謀私被判18年

  羅雙江

  南京一位處級街道幹部,拆遷時用手中的權力為女婿謀取利益,居然從公家的賬戶裏硬劃了220萬給女婿。近日,原南京建鄴區南苑街道辦事處工委書記吳某某被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連同原先的行賄受賄等罪名,合併後決定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40萬元。

  補償女婿640萬他還不滿足

  今年61歲的吳某某是安徽鳳陽人,原係建鄴區南苑辦事處調研員。2004年6月至9月間,吳某某在擔任南苑辦事處工委書記(處級)期間,建鄴區一地塊拆遷,拆遷單位為建鄴區房管局,吳某某女婿開的公司在拆遷之列。同年4月8日,建鄴區房管局與該公司就拆遷補償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書,共計補償拆遷補償款計人民幣640余萬元。按理説,640多萬也不少了,但吳某某對此還是不滿足,利用權力打起了歪主意。

  吳某某的工作做得還是比較超前的。剛拆遷時,吳某某就與建鄴區房管局有關負責人,還有當時南苑辦事處的主任馬某等人談好,讓其女婿的公司做“拆遷樣板”。所謂拆遷樣板,就是先簽訂一個協議,但該協議又不是最終協議,在拆遷尾聲時,如果當時的拆遷補償價格漲了,將按當時的拆遷實際價位進行補償。果然,在拆遷接近尾聲時,那一片的拆遷補償價格上漲到了每平方米800至1000元。2004年6月29日,吳某某以南苑辦事處的名義,向建鄴區房管局提出“關於對某某裝飾公司兌現拆遷補償費用的申請”,以其女婿公司實際按每平方米659元補償、拆遷補償單價已漲至每平方米800至1000元等為由,要求建鄴區房管局追加補償其女婿公司人民幣220萬元。

  擅自把公款劃給女婿

  申請寫上去後,拆遷單位負責人彭某在南苑辦事處的申請上簽了“情況屬實,請領導審批”的字樣,並交給了另一位拆遷負責人劉某某;劉某某看過後,在彭某簽過意見的申請上簽了名字,又交給了建鄴區房管局分管拆遷的有關領導;該領導看了之後,又簽了一行字,“擬同意在拆遷結束時處理,請某局長批示”的意見,並讓彭某拿去交給局長簽批。因為同樣的申請吳某某打印了好幾份交上去,房管局某局長並沒有在有彭某、劉某某等人簽署意見的申請上簽字,而是于2004年7月16日在另一份內容相同的申請上簽了“同意按實際測算價位補償”的字樣。

  吳某某看到某局長寫的“同意按實際測算價位補償”一行字後,如獲至寶。而事實上,如果嚴格地按照辦事程序走,即使是局長簽了字,也得開個辦公會通過才行,不能搞“一言堂”。但吳某某卻拿了雞毛當令箭。拿著這份有領導批示的申請,吳某某擅自作出了一個膽大包天的決定——從南苑辦事處土地辦賬戶中支付人民幣220萬元給其女婿所在公司。時任南苑辦事處土地辦主任的胡某某就是這個決定的執行者,同年7月19日,胡某某將220萬現金劃到了吳某某女婿公司的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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