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周小弟 中新社發 潘索菲 攝
中新社上海十一月四日電 上海市一中院四日對昔日上海地産富豪周小弟等九人參與的故意傷害、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周小弟犯故意傷害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上海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周小弟,夥同公司總經理徐建剛,因意圖控制上海浦東新區三林懿德居住區項目而與杭州西子房産公司産生矛盾。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周小弟與徐建剛、李廣奎到項目工地滋事途中,周小弟授意李廣奎找人“教訓”西子房産公司經理尹某。在李廣奎的指使下,姚偉雇用曾大宇等人伺機作案。同年十一月六日十四時許,曾大宇等人經事先策劃,在上海浦東新區三林鎮伏擊尹某。當尹某駕駛轎車沿新華西路行駛時,受指使的同案犯劉小軍駕駛轎車撞擊尹某的車輛。尹某下車查看車損時,多名打手持事先準備的鐵管擊打尹某,致尹某顱腦損傷及上下肢多處骨折,經鑒定為重傷。事後,曾大宇等人獲得酬金三萬元。
法院同時查明,二00一年四月,周小弟以新世紀公司名義與上海的一家房産公司簽訂協議,以單價每畝二十多萬元、總價六點三四億元的價格受讓了上海浦東三林懿德地塊的二千多畝土地。同年五月,根據上述協議,新世紀公司與該家房産公司等共同組建了項目公司懿德公司,由周小弟任董事長、徐建剛任總經理。
二00一年九月至二00六年十一月,為牟取買賣土地使用權差價,周小弟、徐建剛以懿德公司名義,在尚未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以聯合開發為名,先後將懿德地塊二千余畝土地的使用權,以每畝五十多萬元至一百多萬元不等的價格,非法倒賣給其他幾家公司,從中收取了土地出讓款逾二十億元。
除周小弟外,法院四日還對其他八人作出了一審判決。八名被告分別被判處九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相關鏈結:
責編:趙德禮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