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意圖不軌 強姦智障女未遂獲刑
(袁凱 張雲林報道) 近日,仁和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強姦(未遂)一智障女的被告人張某某進行審判,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
被告人張某某係仁和區人。2009年5月19日20時許,張某某酒後路過仁和區某鎮居委會時,見本鎮另一村村民胡某某(19歲)獨自一人在此。胡某某係先天性愚型患者,精神發育遲滯(重度),智力殘疾達到二級,屬弱智。因是同一鄉鎮人,張某某早就認識胡某某,並知曉其為弱智。
張某某見四下無人,便産生了與胡某某發生性關係的念頭。於是將胡某某帶至一偏僻的巷道內,張某某見前後無人,也無燈光,便趁黑對胡某某進行猥褻。隨後,被告人張某某在欲對胡某某實施姦淫時,被尋找胡某某的母親發現並及時制止。被告人張某某隨後被胡某某的父母扭送移交給公安機關。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某在主觀上明知被害人胡某某的智力發育有缺陷,係癡呆者,卻仍然意圖與被害人胡某某發生性關係。在客觀上利用了被害人胡某某係癡呆者的缺陷,在其喪失性防衛能力的情況下,對其實施性侵犯,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強姦罪。事後,張某某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悔恨不已,表示認罪服法,並願意給胡某某造成的傷害予以賠償。而後,張某某就民事賠償事宜與被害人胡某某的父母達成了賠償協議,積極賠償了被害人胡某某的損失。
仁和區法院根據本案的具體情節以及張某某的認罪態度等,依法作出了以上判決。
相關鏈結:
責編:彭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