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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所禁止自招保安 惡勢力恐換名頭繼續看場

 

CCTV.com  2009年10月21日 09:3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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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保安詹斌因追搶匪而殉職,成為好保安的典範。圖為詹斌的追悼會現場。(資料圖片)

  “平頭黑衣人”變“物管”看場

  國務院辦公廳19日公佈《保安服務管理條例》,條例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這一條例的出臺,表明全國的保安行業將開始進行規範管理,條例從保安的上崗要求、職責範圍、違法懲處、立功獎勵等各個方面都作出了規定。

  解讀條例

  啥人可以當保安?

  條例規定,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均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

  條例同時規定,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人員不得擔任保安員。

  此外,要想當保安,必須通過公安機關的考試,只有考試合格並留存指紋後,方可持保安員證上崗。

  保安能做些什麼?

  根據條例的規定,保安有如下的職責:在保安服務中,保安員可以查驗出入服務區域的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車輛和物品;在服務區域內進行巡邏、守護、安全檢查、報警監控;在機場、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對人員及其所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執行武裝守護押運任務,可以根據任務需要設立臨時隔離區,但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公民正常活動的妨礙。

  怎樣投訴保安?

  條例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公佈投訴方式,受理社會公眾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的投訴。接到投訴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反饋查處結果。

  此外,條例還明確指出,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設立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活動。

  而娛樂場所應當從保安服務公司聘用保安員,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員。

  保安違法怎麼辦?

  保安員如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阻礙依法執行公務;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洩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等行為,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吊銷其保安員證;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安員在保安服務中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産損失的,由保安從業單位賠付;保安員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保安從業單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員追償。

  保安有功應獎勵

  對在保護公共財産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中有突出貢獻的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員,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保安員因工傷亡的,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保安員犧牲被批准為烈士的,依照國家有關烈士褒揚的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惡勢力看場仍然存在

  本報訊 (記者陳翔 實習生區小東)《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于明年在全國施行。昨天媒體在報道條例內容時,大多將“娛樂場所應當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從保安服務公司聘用保安員,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員。”作為新聞亮點。

  記者從有關途徑獲悉,“娛樂場所不得自行招用保安”一年前已在全國實施,但業內人士稱,“平頭黑衣人”以“物管人員”、“內保人員”新面目出現,也應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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