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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孩為騙300元交房租 自導“綁架案”被拘

 

CCTV.com  2009年10月10日 03:0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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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因為無錢繳納房租,19歲的四川妹子鄭某竟謊稱自己被綁架,企圖以此騙取同學“贖金”。昨天,江北區公安分局以擾亂治安為由,決定對其治安拘留9天。

  7日晚,市民李某突然接到一條短信:“我在觀音橋步行街被綁架,速往我卡上打300元贖金。”短信落名是鄭某。

  鄭某是李某的初中同學。在李某印象裏,鄭某從不愛開玩笑。不知所措的她將此事告訴父親,父親撥打了110。

  國慶期間發生綁架,還是在熱鬧非凡的步行街,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刑偵總隊和江北區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警方一邊從短信分析人質處境,一邊對短信所提及的觀音橋步行街進行嚴密取證,提取錄像資料。

  警方得知鄭某是江北區某商場的工作人員,8日中午,民警來到商場,卻發現鄭某正在櫃臺前若無其事地工作。見到民警,鄭某一臉驚訝,遲疑片刻後,她向民警講述“綁架”過程:7日晚,她經過觀音橋步行街一下穿道時,被4名十六七歲的男青年用麻布口袋套住,強行拉上一輛麵包車。車行10多分鐘後,她被關進一間黑屋子,對方提出贖金300元。按照綁匪要求,她給在重慶的初中同學李某發了短信息。

  鄭某告訴民警,一晚上過去,“綁匪”沒有收到贖金,認為她沒有價值,於是將她裝進麻布口袋,在車子行駛途中把她扔下了車。

  在講述這些情況時,鄭某吞吞吐吐,引起民警懷疑。民警將她帶回觀音橋商業區治安派出所進行調查。此時,查看監控錄像的民警傳來消息,稱鄭某所説的地點一天來根本沒有發現可疑的跡象,這下,鄭某開始交代自編自導的“綁架案”。

  鄭某是四川人,租住在江北區觀音橋附近,房東讓其在7日之前繳納300元房租,但她拿不出房租,便找同學李某和劉某借錢,未果,她才出此“下策”,謊稱被綁架以騙取同學的贖金。 記者 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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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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