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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長假期間嚴查酒駕 共查處56例酒後駕車

 

CCTV.com  2009年10月06日 15: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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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慶中秋雙節期間,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福州警方仍堅持開展打擊酒後駕車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自10月1日起至5日淩晨,市區內共查處酒後駕車56例,查處醉酒駕車5例。

  少喝了兩杯,仍然是酒後駕車

  5日淩晨1時許,在福新路上民警攔住了一輛企圖拐進一小區內的私家車,車牌號為閩A0331C。司機打開車門後,車內飄出一股濃濃的酒氣。司機劉某稱,因為朋友們趁著假期聚會,自己特地從馬尾趕到市區,一群人剛剛喝完酒正準備返回馬尾。

  經過酒精檢測,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32mg/100ml,屬於酒後駕車。劉某皺了皺眉頭説:“不可能啊,就是考慮到要開車,我推掉了好多酒,只喝了3杯,這樣算是酒後駕車啊?”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只要喝了酒,就不應該開車,要養成習慣。”圍觀的群眾也調侃道:“幸好你推掉了,要是再多喝兩杯,説不定就得被拘留15天了。”

  按照規定,劉某將被扣駕駛證3個月,扣6分,並處罰款300元。

  醉漢駕車要衝關,一查竟達“121”

  5日淩晨1時30分,一輛車牌號為閩AU8267的小車沿著福新路自西向東駛來。執勤民警遠遠地便示意司機將車輛駛向路邊接受檢查,沒想到該車非但沒有減速,反而想衝關。幾名民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控制住,將司機請下車。

  司機張某下車後嘴裏噴著酒氣,拒不接受檢查,並一度欲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民警詢問其是否喝過酒,張某很乾脆地回答:“喝了。”但當民警將酒精測試儀放到其嘴邊希望他吹氣接受例行酒精測試時,張某説道:“不吹!”由於張某的不配合,警方接連測試4次後才得出結果。測試結果顯示,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121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

  警方最後強行將其帶回派出所接受進一步的調查。據了解,直到5日上午9時許,張某酒才醒。

  按照規定,張某將被扣駕駛證6個月,扣12分,並處罰款1000元。

  5日淩晨,晉安區福新路路段和塔頭路路段共7名酒後駕車者和1名醉酒駕車者,司機年齡大都在30歲左右。喝酒的年輕司機無一例外地表示自己是因為朋友們聚會,一高興所以才會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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