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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制毒案主犯伏法 大毒梟劉招華執行死刑

 

CCTV.com  2009年09月15日 15:3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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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佈了4起製造毒品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北京最大制毒案主犯梁瑞南今天上午被北京市二中院執行死刑。

  法院查明,被告人梁瑞南受譚志榮(在逃)指使,夥同被告人陳炳到北京市製造毒品。2006年3月18日,梁瑞南、陳炳在北京市朝陽區華騰園小區租賃一室作為制毒地點,並購買了制毒工具和原料。同時,被告人程仲英夥同梁偉光從廣州市前來協助梁瑞南等人。同月28日10時許,梁瑞南接到譚志榮的指令,將一輛汽車停放在北京市朝陽區芳草地西街一停車場內,並將車鑰匙經程仲英、梁偉光傳遞給“汕頭強”。“汕頭強”將事先準備好的甲基苯丙胺裝入該汽車後,將車鑰匙經程仲英交還給梁瑞南。當日13時許,梁瑞南與陳炳將甲基苯丙胺運至朝陽區華騰園小區的租住房內。同日,梁瑞南按照譚志榮的指令,到首都機場接前來製造毒品的被告人李輝成及陳順石。次日,李輝成和陳順石在該制毒點對甲基苯丙胺重新加工提煉,後由梁瑞南、陳炳繼續加工,提煉出含有81.5%至93.6%不等的甲基苯丙胺液體6桶,共計166.45千克。同年4月2日,公安人員查獲了上述液體毒品,並查獲梁瑞南持有的甲基苯丙胺42.58克、內含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的片狀毒品9.45克。

  法院認為,梁瑞南租賃制毒場所,購買制毒原料和工具,參與加工毒品,係主犯,梁瑞南曾因犯製造毒品罪被判刑,又實施毒品犯罪,係毒品再犯,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應依法從重處罰。對梁瑞南所犯數罪,應依法並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梁瑞南判處並核準死刑。

  另外,今天伏法的“大毒梟”劉招華因製造、運輸、販賣毒品一案時間跨度長、涉及毒品數量驚人、毒資數額巨大、涉案人員眾多而備受關注。劉招華從1995年起夥同他人在福建省福安市賽岐鎮試製毒品,至案發時夥同他人製造甲基苯丙胺12660千克、安非他明15千克,獲利約3100萬元。據此,依法對被告人劉招華判處並核準死刑。(記者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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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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