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徐州八月二十八日電 (師誠 徐治宣)為鼓勵市民勇於舉報和揭發非法持有槍支和爆炸物的行為,江蘇徐州市公安機關日前制定了新的獎勵標準,最高獎兩萬元。新標准將于近日實施。
據了解,群眾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獎勵標準主要分三大類:即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非法持有、私藏槍支案件,收繳軍用槍、獵槍、小口徑槍、火藥槍、仿製槍、自製槍、改制槍一支或者氣槍兩支,軍用子彈十發、民用子彈五十發以上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獎勵;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繳炸藥五百克或者黑火藥、煙火劑一千克,雷管十枚,導火索、導爆索二十米或者手榴彈、地雷一枚以上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獎勵;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破涉槍涉爆重大案件或取締非法制販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窩點的,給予舉報有功人員以下獎勵:一、查破非法製造、買賣、儲存、運輸等涉槍涉爆重大案件的,視情給予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獎勵。二、破獲持槍傷害、殺人、搶劫、綁架、強姦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視情給予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獎勵。
據介紹,非法持有槍支不但包括各種軍用槍支、獵槍、小口徑槍、火藥槍、仿製槍、自製槍、改制槍,還包括一些具有殺傷力的倣真槍,非法持有殺傷力極強的倣真槍同樣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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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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