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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串子案終審維持一審判決 夫妻倆全力尋子

 

CCTV.com  2009年08月28日 13:4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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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安在線-新安晚報報道,撫養20多年的愛子竟然不是自己親生的,一場親情大碰撞引發的“串子案”備受各界關注。 8月25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串子案”進行二審,糾正了一審法院對案件的定性,並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判決。

  1983年11月12日,李玲在淮南市婦幼保健院(以下簡稱“保健院”)産下一個男嬰。幾天后,李玲和保健院交予的男嬰阿華(化名)一同出院。2007年,阿華在辦理二代身份證時,發現自己的血型和父母的血型不符。經DNA鑒定,阿華與父母王俊、李玲均無血緣關係,一家人遂將保健院告上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將案件定性為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並進行了審理,後判決保健院賠償李玲等3人精神撫慰金、尋親花去的各項費用等共計36萬元。對此,保健院表示不服判決,後提起上訴。

  經審理,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保健院與李玲之間雖有醫療服務合同,但保健院的行為不僅給李玲造成了傷害,也給王俊與阿華造成了傷害,於是將此案定性糾正為醫療損害賠償糾紛。

  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李玲夫婦的親生子何時被串換、保健院應否承擔責任成為案件爭議的焦點。二審法院認為,按照生活常理,子女出生以後,父母對子女總是會精心照顧,極少有可能發生自己的子女和他人子女串換的情況。因此,李玲夫婦將親生子與他人串換的可能性,要遠遠小于保健院因疏忽而導致嬰兒被他人串換的可能性。

  對於二審法院的判決,李玲夫婦昨天向記者表示他們比較滿意。李玲説:“現在打完了官司,我們將把精力轉移到尋找親生子上。如果找不到孩子,我們將痛苦終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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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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