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8月27日電(記者裘立華)備受關注的浙江天臺"8 16"酒後駕車撞人致死案犯罪嫌疑人戴天涯26日下午被天臺縣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經檢察機關審查,8月16日晚10時左右,戴天涯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酒後駕駛寶馬轎車,自天臺縣城區沿60省道駛往洪疇鎮方向,途經三合鎮下坊村路段時,撞倒前方欲過馬路懷抱孩子的行人席某,造成席某及懷中孩子重型顱腦損傷死亡的重大事故,應負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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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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