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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通緝令有誤致抓錯人 事主獲賠6000元

 

CCTV.com  2009年08月25日 14:4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華龍網  

上海警方向張冰出具的一份情況説明。

  重慶晨報8月25日報道幾天前,兩名北碚公安分局刑警支隊的民警在出示了一張網上通緝令的影印件後,將合川市民張冰帶走,並關進北碚看守所。理由是:張冰曾于2007年涉嫌在上海尋釁滋事,傷害他人。一再辯稱自己從未到過上海的張冰和一籌莫展的家人,卻在他被抓2天后的22日接到北碚警方電話通知:經調查核實,我們抓錯了。

  抓人

  民警手持通緝令影印件

  “我哥哥比我還清楚事情的經過,你們問他吧。”前天下午,記者在北碚賓館見到被釋放的張冰時,他顯得有些疲憊。張冰的哥哥張全介紹,張冰今年42歲,2004年起就一直在福建開餐館。“今年3月,他在合川考取的駕照需要年審,我便幫他去辦理了相關手續,留下了我的電話作為聯絡方式。”

  張全説,20日下午,他和幾位親友在合川街上一茶樓喝茶,“突然一位自稱是警察的人打我的手機,説我辦理駕照年審時填寫的身份證號有誤,需要向我核實。”張全告知對方能否在茶樓見面。

  “約半小時後,兩位身著警服的民警和我見了面。”張全説,對方很快就發現他是代弟弟辦理的年審手續,當即提出要見張冰本人核實情況。“我很快就通過電話,讓張冰趕到了茶樓。”

  哪知張冰一到茶樓,兩位辦案民警看了他兩眼,便向在場的人出示了一張影印的“網上通緝令”,表示“張冰因在上海辦理抵押貸款出了一些問題,警方須將其帶走。”

  “我當場就傻眼了!”張冰説,他立即向兩位民警辯稱,自己從未去過上海,根本不可能在上海發生經濟問題。

  “根本沒容我們多説幾句。”張全説,對方亮明了警官證同時持有通緝令的影印件,張冰就被這兩位民警戴上手銬帶走了。

  疑問

  從未去上海,咋在上海犯事

  張全説,張冰在家中排行老五,他被警察抓走的消息立即在家裏炸開了鍋。“我們在福建做生意這麼多年,從未有過大額借款,怎麼會有問題?”張冰的妻子和家人都感覺不可思議。

  21日,張全和家人通過兩位辦案民警留下的電話獲知,張冰被關進了北碚看守所。“我們當即從合川驅車趕到北碚看守所,想見張冰一面問清楚。”但見面要求被北碚警方拒絕。

  “這時,辦案民警才跟我們説了實話。”張全和家人被告知,張冰此前已列入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網上通緝的在逃人員,原因是涉嫌2007年在上海尋釁滋事,傷害他人。

  “張冰從未去過上海!”張全稱,儘管他和家人均一再表示警方是不是弄錯了,希望警方能進一步詳查,但未獲警方回復。

  正在張家上下一籌莫展時,22日深夜,北碚警方辦案民警的電話打進了張全的手機。“我們調查核實清楚了,你弟弟的嫌疑被排除了。你們明天可以來帶他回去了。”

  人抓錯了?在張全追問下,對方並未直接回答,只是表示張冰已從看守所釋放,正和上海的幾名辦案民警住在北碚賓館。張全立即連夜電話通知了所有親屬,23日前往北碚接弟弟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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