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打官司爭撫權是屢見不鮮,但父母因都不願養孩子而鬧上法庭的事卻少有耳聞。昨日廣州荔灣區法院就審理這麼一宗案子。一已婚男人與未婚女子同居,生有一8歲女兒,但男女雙方都不肯承擔撫養責任,女方甚至大鬧法庭,揚言“要殺了女兒”。最終,法官判決女兒由女方攜帶撫養,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直至她能獨立生活時止。
糾紛緣起:
生父停止提供撫養費
1999年,31歲的李某在佛山和52歲的張某(化名,當時張某已有妻子,並有一女)認識並同居,並於2001年生下小旋。從2001年至今,小旋都跟隨媽媽李某生活,併入戶廣州。
2007年,張某辦理了退休手續,將退休金卡交給李某,全部用作女兒小旋的生活費。但是,自今年3月開始,張某和李某發生矛盾,張某停止提供小旋的撫養費。
據法官介紹,今年3月,李某代女兒向法院起訴,要求張某提供撫養費。但5月14日,李某臨時決定撤訴。
6月2日,李某再次向荔灣區法院起訴立案,要求變更撫養關係,將女兒判給張某撫養。荔灣區法院曾于6月30日對此案開庭,張某當庭否認小旋是自己的親生女兒,還以自己沒錢為由拒絕做親子鑒定。
親子鑒定:
父母棄養女兒流落街頭
據主審法官透露,雖然小旋長相很像張某,但法院希望通過親子鑒定確認小旋與張某是否是父女關係。因為李某很容易激動,見到張某就破口大罵。法院便在7月10日通知雙方在不同時間到庭,分別做思想工作。
當日早上8點多,李某與一香港男人同來。香港人表示願意出錢替小旋與張某做親子鑒定。於是,主審法官與助理二人乘車陪同他們及代理律師去中山醫科大學做親子鑒定。親子鑒定做完後,李某讓小旋跟爸爸走,自己與香港人甩下女兒便跑了。
“我們還沒回過神,張某也跑了!”法官想起當時的情景,有點無奈。“我們一下子懵了,不知怎麼辦。”
幸好李某的代理律師還在,他説他帶著小旋等她爸媽來接孩子。但好心的律師帶著小旋在街頭等到下午6點多,其爸媽都沒出現。於是,律師將小旋交給張某住所附近的派出所。據派出所民警回憶,李某曾到過派出所給小旋送衣服。過了幾天,李某説自己在蘿崗流浪救助中心找到了女兒,並花了1000多元才領回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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