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川市檢察機關開展的涉農職務犯罪專項行動中,靈武市、永寧縣共有14名村鎮幹部因涉嫌貪污、賄賂和介紹賄賂目前被立案偵查。
2005年,靈武市下達給馬家灘退耕還林任務2100畝,其中100畝是經鎮領導爭取多增加的部分。在西三村考查地塊時,鎮上領導提出將這100畝退耕還林款補給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村鎮幹部。於是西三村書記馬某造冊,副鎮長楊某審核上報。最後副鎮長楊某報了30畝,時任農業服務中心主任的楊某報了30畝,時任林業站站長的李某報了20畝,西三村書記馬某報了37.5畝。西三村副村長景某得知這個"好消息"後,又以自家門前的空地名義報了10畝。2005年至2008年,這5人一直享受退耕還林補貼,共計套取補貼7萬餘元。辦案人員在調查中發現,為掩人耳目,這些村鎮幹部在上報土地畝數時都借用了家屬的名義。
另一馬姓幹部在西三村擔任委派會計期間,負責退耕還林工作名冊的填報匯總工作。在補貼的誘惑下,馬某在雙圈梁地段種植撂荒地20畝,並以妻子的名義上報,共計套取退耕還林專項補貼7000余元。
2008年1月,永寧縣望遠鎮副鎮長楊某在負責拆遷紅旗村七隊、望遠農貿市場、109國道邊營業房過程中,通過給被拆遷戶提高賠償標準等方式,收受被拆遷農戶給予的好處費3.5萬元。
2009年2月至3月,在拆遷組組長、望遠鎮副鎮長王某的指使下,望遠鎮公路養護站站長吳某篡改被拆遷農戶的原始丈量數據、提高賠償標準。王某從拆遷農戶手中收取好處費6.7萬元,分給吳某好處費2.6萬元。望遠鎮民政事務所所長蘇某,指使鄉村規劃環保專幹王某用同樣方式收受好處費22.69萬元,蘇某分給王某12.59萬元。此案中,望遠鎮望遠村副主任孫某因介紹賄賂也被牽了出來。
在查辦蘇某等人受賄案中,該鎮紀委書記陳某、法律文化工作中心人員徐某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好處費一案也被牽出,兩人共收受賄賂7萬餘元。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在這一系列窩案串案中,往往是正在查一個案子,另一個案子又被牽出來,涉案村鎮幹部往往利用手中職權,為手下人的違法行為開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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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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