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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三高管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審

 

CCTV.com  2009年07月07日 11:1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上海頻道  

  新華網上海頻道7月7日消息:繼上個月首次開庭後,昨天上午,因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交大昂立”原高管蘭先德、范小兵、葉文良3人,在市二中院再次出庭受審。

  記者從庭審中獲悉,面對“後果很嚴重”的被控罪名,3名上市公司原高管和其代理律師依然堅持在上次庭審中的辯護策略,一致提出無罪辯護。

  “交大昂立”前總裁蘭先德于案發時的身份定性,仍是決定其本人和另兩名被告人相關罪名成立與否的核心控辯細節。為此,公訴機關昨天向法庭提交了12份書證,其中包括其在上海交通大學填寫的《國家幹部履歷表》、交大教職員工基本情況統計表等,以證明蘭先德在介入松江區中山街道土地開發事宜時,其身份應當為“國有事業單位派駐企業的國家公務人員”。

  但是,蘭先德的辯護律師仍堅持在上次庭審中陳述過的觀點,即蘭先德只是以上海交大職工持股會代表的身份出任“交大昂立”的高管職務,並非由交大直接委派進入上市公司任職,公訴機關的所有書證,只能證明其人事編制仍在上海交大。

  關於公訴方對葉文良和蘭先德共同挪用公款3500萬元的指控,“交大昂立”原副總裁葉文良在庭上自我辯護稱,自己和蘭先德商議後,以土地預付款名義由昂立房産借出4000萬元給中山街道,同時中山街道與他們簽訂備忘錄,備忘錄上有“收到”、“歸還”四個字,説明是公家借款,不是個人挪用。

  另一名“交大昂立”原副總裁范小兵也辯稱,公訴機關把自己在上市公司內的分紅錯認為受賄,而自己利用公司資金的資本運作,也被誤認為挪用公款……

  最終,庭審在尚未進入辯方舉證階段便宣佈休庭。如無意外,今天,市二中院將繼續開庭公開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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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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