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裴曉蘭)維修工宋永勝搶劫女客戶3000元後,不僅向客戶下跪求饒,還用真名給對方寫下欠條。昨天,宋永勝在豐臺法院出庭受審。
20歲的宋永勝是河北省人,曾是一家科技公司的報警器維修工。檢方指控,今年3月22日上午,宋永勝到豐台區順馳藍調小區王女士的家中維修紅外線報警器時,用圍巾將王女士的頭矇住,雙手反綁,之後持刀搶走了3000元。
王女士作證稱,宋永勝搶劫後突然向她下跪賠罪,並用自己的真實姓名為她出具了一張欠條,稱“待有錢了加倍奉還”。次日,王女士報警,民警將正在單位工作的宋永勝抓獲。
法庭上,宋永勝認罪。
他解釋説,案發前他老家要蓋房,非常需要錢,就臨時起意搶錢。但王女士拿給他4200元錢後,他覺得事情嚴重,就下跪賠罪,並把錢都退了。“但大姐説錢算是借給我的,我就拿走了。”出樓門後,他又後悔了,返回去又退錢。“但大姐仍説算是借給我的,給了我3000元,我於是就給她寫了個欠條。”
宋永勝的辯護人稱,宋永勝寫完欠條後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到地下室做完了維修工作,這期間王女士有機會報警。第二天,她在朋友的勸説下才報的案。他認為,宋永勝的行為屬於自動中止犯罪,且以真實姓名打了欠條,涉案的3000元應認定是借款,希望法院對宋永勝從輕或減輕處罰。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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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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