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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廣傳媒涉貪女副總受審 被控侵佔143萬公款(圖)

 

CCTV.com  2009年07月29日 18:0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綜合  

原北廣傳媒副總經理涉貪受審。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我拿的錢是經批准的、由相關業務部門核發的應得的職務補貼”,被訴貪污143萬餘元公款、46歲的原北京北廣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趙文彥在二中院法庭上針對相關指控稱。

  公訴機關指控,趙文彥在擔任北京某報社常務副社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指使有關人員,于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間,分別以虛報閱評費和調研勞務費、虛開印刷費和製作費套取現金方式,報社辦公區裝修改造的虛假名義虛開發票、虛假入賬,先後貪污報社121.5萬餘元公款。此外,其在北京北廣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兼辦公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於2004年、2006年5、6月間,分別以支付企業宣傳製作費的虛假名義虛開發票、虛假入賬,貪污公司21.1萬元公款;指使有關人員以單位購買辦公用品為名,用本單位1.05萬元公款為個人購買兩組鐵質貨架。

  法庭上,趙文彥顯得很輕鬆,對法庭及公訴人員的訊問答得振振有詞。對以虛報閱評費和調研勞務費、虛開印刷費和製作費套取現金的指控,其稱,自己拿的是經批准的、由相關業務部門核發的應得的職務補貼,這些錢的來源只不過是以報銷發票的方式在報社帳上體現而已。自己總共拿了50萬元左右。案發後,才知道自己兼職不能領取雙份報酬,知道錯了。對報社辦公區裝修改造的虛假名義虛開發票、虛假入賬的指控,其稱與前述領取職務補貼是相同的,只是名目不同。對以支付企業宣傳製作費的虛假名義虛開發票、虛假入賬的指控,其稱,2004年初,北京北廣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不久,為提升公司知名度及品牌影響力,指控的錢款給相關文化公司支付推廣宣傳費用,只不過沒有發票。對用單位公款為自己購買貨架的指控,其稱當初貨架做好後,單位總務人員告訴自己廠方希望給宣傳一下産品,不用付錢。案發後,自己才知道是單位出的錢。此事係自己疏忽大意,願意承擔非法所得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趙文彥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本單位公款,數額特別巨大,應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被告人身體不適,合議庭臨時決定庭審改日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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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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