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榮 童家松 馬奔
本報訊 只因經濟困難沒錢治療,狠心父親“為減負”雇人幫忙處理掉剛出生3天的新生病嬰。但嬰兒命大。目前,狠心父親及幫兇因犯故意殺人罪(未遂)被法院分別判刑。
“我從河道裏撈到一名剛出生的小孩!” 5月7日下午3點多,溧陽負責清理河道的一名環衛工人打電話向警方報警。
據介紹,這名環衛工人開著環衛處的“小挂槳”機帆船清理河道裏的垃圾;當船開到一彎頭河道時,該工人看到河道裏飄著一隻包著東西的黑色塑料袋,他隨即就把那包東西撈了上來放在船艙裏,用小釘鈀將塑料袋勾了一個洞,袋子一破,他被眼前的一幕嚇了一大跳:“一個嬰兒的頭在動!”嬰兒不久就被送到醫院急診室進行搶救;還好,嬰兒命大;在恢復自主呼吸後被送入新生兒病房。
這個嬰兒是誰家的?怎麼會被扔到河道裏?警方根據掌握的證據很快將這起故意殺人案告破。讓人意想不到的疑犯之一竟是嬰兒的父親白某。
原來,白某妻子于5月4日在醫院經剖腹産下一嬰兒,該嬰兒係早産兒,重度窒息,並患有新生兒肺炎,其出生後即被白某送入兒科病房搶救。 5月7日上午,白某到兒科病房看過嬰兒後告訴妻子:孩子情況不太好,沒錢治療,將其抱出來,養一天算一天吧。白某妻子當時是同意的。5月7日14時許,白某對嬰兒放棄治療,並辦理了出院手續。當白某從醫生手中接過嬰兒時,發現嬰兒哭了一下後就不動了,同時男嬰的臉色鐵青和其剛出生時差不多,沒什麼好轉,白某就忍不住在兒科病區哭了起來,一名朱姓女子過來制止。白某告訴朱某:“孩子不行了”。朱某安慰白某:“醫生已盡力搶救過了,不要太傷心,處理掉算了”。聽到這樣的話,白某當時産生終結嬰兒生命的念頭。打定主意之後,白某就與朱某商量,由他支付200元作為報酬,將嬰兒交給朱某處理。兩人先將嬰兒放入黑色塑料垃圾袋內,朱某在明知嬰兒依然存活的情況下,將嬰兒扔入一河道內。
溧陽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白某、朱某犯故意殺人罪,于6月15日向溧陽法院提起公訴。
“白某説嬰兒已死,求我幫忙處理,我是出於好心才幫他將死嬰扔掉的。”在法庭上,被告人朱某為自己的行為辯解。但事實卻與朱某的説法大相徑庭。被告人白某始終未説嬰兒已死亡,只是説嬰兒不行了。被告人朱某在偵查階段對此亦作出過相應的供述。
溧陽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的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法律特徵,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具體案情以及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溧陽法院近日決定對兩名被告人予以減輕處罰:被告人白某因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朱某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金榮 童家松 馬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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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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