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嵩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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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桑植縣發改局原副局長文津生等人,入股村辦集體煤礦,非法獲利700余萬元,村民沒有得到任何補償。中央有關部門在2005年就開始清理糾正官員入股煤礦的違法違規行為,但桑植縣紀委一邊承認文津生利用職權非法謀利,一邊對官員入股煤礦的行為查而不處。
7月18日,湖南桑植縣,烈日下的梭羅溪煤礦生産依舊。5年來,上河溪村的村民們對這座煤礦心情複雜。
梭羅溪煤礦屬上河溪村的村辦集體煤礦。這座日進鬥金的煤礦,在個別領導幹部的覬覦下,發生了變化。5年來,湖南桑植縣發改局副局長文津生等人,入股這一村辦煤礦,並逐步佔為己有,非法獲利700余萬元。
官員入股村辦煤礦,獲利達700多萬元,村民則一分錢也沒得到
上河溪村村民幸招弟介紹,1996年,時任村黨支部書記的汪德文,以每年支付3萬元為代價,獲得了該礦區的開採權。梭羅溪煤礦由此成為該村的村辦集體煤礦。
2004年8月8日,汪德文與文津生私下簽訂了一份協議——《共同出資經營桑植梭羅溪煤礦的合同》:文津生入股梭羅溪煤礦50萬元,獲得49%的股權,為期10年。簽訂協議時,文津生的職務為桑植縣發改局副局長。
幸招弟説,這份協議在簽署時,並未獲得上河溪村村委會的同意,很多村民甚至毫不知情。
一個月後,汪德文與文津生又簽訂一份委託書:委託文津生全權處理梭羅溪煤礦的一切事務。
據村民黃幺妹介紹,這時的國內煤價,已由每噸40元飆升到500元,梭羅溪煤礦的産量也開始井噴式爆發,月出煤在5000噸以上。
雖然煤礦有如此可觀的收益,但上河溪人發現,文津生代理煤礦的一切事務後,沒有分給他們一分錢。“我們找過文津生幾次,要他給村裏適當的補償,但他根本不理我們。”村民李文志説。
上河溪鄉人民政府提供的《關於梭羅溪煤礦糾紛的情況彙報》中也寫道:“文津生主導經營期間,一直未與上河溪村簽訂經營合同,也未給上河溪村上交應分配的利潤。”
根據桑植縣法院委託張家界錦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于2008年3月17日所作的審計,以及2008年3月到6月期間開採的煤的數量按市場價計算,得出文津生等人獲利達到7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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