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綦江縣檢察院近日批准逮捕羅傳軍、張倔剛、池樹華、范國模、胡亞東5名犯罪嫌疑人。加上此前已逮捕的易政、陳有明、劉強,“5 30”綦江特大礦難事故中已有8人被捕。
5月30日上午10時55分,位於綦江縣內的重慶松藻煤電有限公司同華煤礦發生一起特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0人死亡,77人受傷。事故發生後,市檢察院及五分院第一時間派員介入調查,綦江縣檢察院也全程介入偵查取證。
調查一開始,重慶松藻煤電公司同華煤礦礦長易政、總工程師陳有明、重慶川九公司第九項目部經理劉強就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立案偵查。6月7日,3人被批捕。在後續調查中,檢察機關又積極引導、協助專案組,迅速對羅傳軍等5名其他責任人進行立案偵查。
經查,事故發生當日,同華煤礦正在擴能改造。施工方重慶川九公司第九項目部總工程師羅傳軍負責安全技術工作,在放炮時未做技術指導,未按防突措施組織井下人員撤離,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同華煤礦分管擴能的副礦長張倔剛負責施工的日常安全監管,在放炮時沒有履行監管職責,不但未組織井下人員撤離,還因不了解施工作業進程,帶人下井檢查,造成多名檢查人員傷亡,負有監管失職責任。
川九公司第九項目部902隊長池樹華作為施工現場負責人,未按防突措施組織井下人員撤離,並對違規放炮監管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項目部902隊二班放炮員范國模違規放炮,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項目部調度室調度員胡亞東,在當班時接到放炮報告後,未報告領導,沒有通知本單位井下人員撤離,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目前,該案的各項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記者 羅璽 實習生 鮮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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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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