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韶關七月十五日電(馮昶 李淩 汪次安)廣東韶關市湞江區原政協委員蘇東升,涉嫌利用其社會地位進行合同詐騙犯罪,案值人民幣五百多萬元。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十五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並擇日宣判。
現年三十八歲的蘇東升,案發前是韶關某技工學校法定代表人、某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實際控股人。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蘇東升通過招投標競得韶關市武江區西河鎮塘灣新村建設工程。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他將該項目的土方工程轉包給林某,林某進場施工並完成了一期工程。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蘇東升用一份偽造的與林某解除施工合同的協議,對事主彭某説,只要彭某代為退還一期工程款給林某就將其餘工程轉給彭某承包,從而騙取了彭某人民幣五十八萬元。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蘇東升以承建韶關市武江區西河鎮塘灣新村缺乏資金為名,利用偽造的韶關市北江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履約保函及韶關市湞江區公證處的公證書,以某機電公司的名義與事主倪某簽訂借款二百萬元的協議書,從而騙取了倪某二百萬元。事後,經倪某追討,蘇東升歸還了十萬元。
二00七年九月五日,蘇東升再次利用偽造的韶關市北江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履約保函,以某機電公司的名義與張某簽訂借款三百萬元的協議書,從而騙取了張某人民幣三百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被告人蘇東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虛假的履約保函、公證書以及解除施工合同協議,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五百四十八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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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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