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紹興7月15日電(記者袁爽 通訊員魏金金)通過自斷手指來騙取高額工傷賠償,最終面臨的是漫長的牢獄之苦。近日,轟動全國的斷指詐騙案終於有了初步結果,浙江紹興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18名被告人最高的獲刑14年,最低的獲刑1年。
據了解,2006年上半年,李太山開始參與他人組織的以故意製造“工傷”的方式騙取錢財的活動,後又自行組織人員實施該類詐騙活動。被告人張露、邱文果、李維導、孫輝等人先後多次參與李太山組織的該類詐騙活動,並逐步形成了以李太山為首,張露、邱文果、李維導、孫輝等人為重要參與者的詐騙團夥。該團夥先後在上海、昆山、寧波、慈溪、奉化、余姚、台州、象山、永康、紹興縣等地多次結夥作案,直至2008年上半年被公安機關破獲。
18名被告人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老大”李太山。經查明,李太山參與詐騙11次,結夥騙取錢財達644770元。法院認定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重要參與者邱文果、孫輝、張露、李維導則分別處以12年或11年有期徒刑。其他同案犯則被處以6年到1年不等的刑期。
至此,這場轟動全國的斷指詐騙案終於告一段落。法院資料顯示,此案涉及被告人來自四川、重慶、安徽、江西四省,出庭證人共25人,參與抓捕的警方涉及四川、浙江、新疆、上海、廣東5個省(市、區)的9個公安機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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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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