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壟斷省內部分地區鋼材供應進行綁架敲詐 ■人數及罪行之多罕見,規模超過簡竹醒案
魯釔山、穗法宣、蔡勵敏
今日消息
本報今天上午消息 記者魯釔山、通訊員穗法宣、實習生蔡勵敏報道:今天上午,廣州中院在該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李忠等3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持有槍支、強迫交易等罪一案。曾轟動全國的廣州簡竹醒案受審人員35人,本案已超過簡案規模,在廣州歷史上十分罕見。
持槍威脅拘人禁閉引極大民憤
據了解,李忠、戴洪亮等37人涉嫌在廣州等多個地方橫行一時,欺行霸市、持槍支威脅鄉里,並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毀壞財物、破壞公共秩序,還曾綁架他人和大肆詐騙,犯下眾多罪行,民憤極大。2008年12月8日,海珠區檢察院受理此案。今年6月3日,經過詳細調查取證等,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就此案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早8時30分左右,便有大批的受害市民和被告人家屬來到廣州中院,在安檢門前排起了不短的隊伍,低聲的詛咒和無言的唏噓一直夾雜在人群中間。
穗中珠高速路口攔截湖南貨車
自2007年4月起,為壟斷廣東省內部分地區鋼材供應,在被告人李忠的積極資助下,戴洪亮夥同他人分別在廣州、中山、珠海等地高速路口,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攔截湖南衡山籍運輸鋼材的貨車,進行綁架、搶劫、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又指派同案人聯絡建築工地,在與工地達成供貨協議後,由李忠指揮採用作假手段,虛增鋼材重量,戴洪亮指派同案人押運鋼材到建築工地進行詐騙活動。
法庭上,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李忠等人的行為不但已經觸犯刑法,而且每人所犯罪行之多,也非常罕見。其中團夥組織者李忠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持有槍支、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綁架、詐騙、尋釁滋事等7項罪名;組織者戴洪亮(又名戴成亮、胡金華)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持有槍支、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綁架、詐騙、尋釁滋事、盜竊、敲詐勒索、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等10項罪名;團夥成員羅永洪、王光元等其餘35人則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持有槍支、強迫交易、綁架、搶劫、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多項罪名,罪名多的有8項,最少的1項。
據廣州中院有關負責人表示,由於本案涉及被告人眾多,可能要連審數日。此外,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因為患有傳染性疾病(肺結核),法庭決定採取視頻審理的方式對其進行庭審,這在廣州中院庭審歷史上還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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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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