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七月十三日電 (索有為 穗法宣)廣州中院十三日對李忠、戴洪亮等三十七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持有槍支、強迫交易等罪一案進行公開審理。
據廣州中院介紹,由於本案涉及被告人眾多,可能要連審數日。此外,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因患有傳染性疾病(肺結核),法庭決定採取視頻審理的方式對其進行庭審,這在廣州中院庭審歷史上還是首次。
據悉,李忠、戴洪亮等三十七人涉嫌在海珠區多個地方橫行一時,犯下眾多罪行,民憤極大。二00八年十二月,海珠區檢察院受理此案。經過詳細調查取證等,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于二00九年六月就此案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廣州市檢察院的起訴書稱,李忠等人的行為不但已經觸犯刑法,而且每人所犯罪行之多,也非常罕見。其中團夥組織者李忠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持有槍支、強迫交易、綁架、詐騙等七項罪名;組織者戴洪亮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持有槍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等十項罪名;團夥成員羅永洪、王光元等其餘三十五人則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多項罪名,罪名多的有八項,最少的一項。
自二00七年四月起,被告人李忠、戴洪亮通過分層管理,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下屬成員,逐步非法控制了廣東省內廣州市、珠海市、佛山市、清遠市、肇慶市、雲浮市、河源市、中山市、惠州市等共二十一個工地的鋼材供應權。
在進行違法犯罪的同時,該組織通過定期開會,集中居住,提供食宿和醫療費用,發放錢物,年底分紅等形式,實現有組織管理。同時為增強實力,該組織先後非法購買了槍支、彈藥、刀具,並配備了汽車作為作案工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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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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