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家人流露出自殺念頭,而女兒們都以為他是“以死相威脅來要錢”。經歷了一段失敗的人生,他帶著汽油登上了9路公交車
文/廖智生
“6 5”成都公交燃燒案件的偵破,第一道難關是起火的原因。
在公安部消防局、刑事鑒定中心等專家的幫助下,成都市公安局“6 5”專案組通過反復試驗和勘察,得出了人為放火的重要結論。
公安機關請來西華大學(其前身為四川工業學院)及省質量監督局專家對車輛進行了專業鑒定。結果表明,汽車油箱和發動機沒有燃燒,油箱內殘留的柴油與車輛行駛距離所産生的消耗完全相符。車廂內殘留的汽油痕跡證明,汽油是此次車輛燃燒的元兇——是整車起火的助燃劑。這個結論得到了死裏逃生的車上乘客的支持:有多人是先聞到汽油味道,然後才看到明火的。
會不會是有人攜帶汽油上車,無意中導致了燃燒呢?專案組調來當日最權威的氣象監測數據,證明在當天的空氣濕度下,車廂內不可能發生靜電。警察在相同環境下用燃燒的煙頭,反復接觸潑灑的汽油,均無法導致燃燒發生。對汽車殘骸的鑒定結果和試驗證明,不可能是汽油通過汽車發動機和排氣管等處引發的燃燒……
所有的可能全部排除,結論只有一個——一定是明火點燃了汽油。
點燃汽油的是誰?他現在在哪?
搶佔“隱蔽”座位的禿頂男子
案偵民警經過反復試驗,指出了一條線索——在如此擁擠的那輛汽車上點燃汽油,點火者根本不可能全身而退。即便僥倖逃生,那人必定會帶傷。
“點火者非死即傷”的試驗結果,明確了進一步偵查的方向。
一個名叫張雲良的62歲男子就這樣出現在了專案組的面前。設在天回鎮9路公交車站的電子攝像頭髮揮了作用,當地稱這是“天網”。根據“天網”的錄像顯示:6月5日清晨,張雲良提著兩個手提紙包,從天回鎮乘上了這輛9路公交車。
張雲良,江蘇省蘇州市人,2006年來到成都。案發那天,他在9路公交車上,坐在駕駛員同側倒數第二排靠窗的位置。多名乘客指認,從始發站上車,他一直沒有移動過位置。
那天,張雲良穿著紅色上衣,禿頂,穿著“7分褲”,所以很能給人留下印象。有乘客對他印象深刻,這個男人提著兩個手提紙包從始發站上車,上車時他粗魯地擠開了排在隊伍前面的乘客,第一個上車,搶佔了車上倒數第二排靠窗的位置。
一輛準載76人的汽車坐上100多人後,那個位置相對很“隱蔽”,那裏的一舉一動不會被絕大多數乘客注意。
但還是有死裏逃生的乘客從照片上一下就將他認了出來:正是這個穿著紅衣服、頭髮稀少的男人在汽車行駛到川陜立交橋時傾倒了隨身攜帶的汽油,並點燃了打火機,大火便在地板上燒了起來。
現場勘察結果證明了乘客的回憶:起火點位於車輛後半部分,從倒數第二排開始向前車廂呈扇形蔓延。
張雲良也在大火中喪生。通過現場勘驗確認,起火的中心區域只有張的屍體,座位地板上發現有汽油向車頭方向擴散型流淌的痕跡。從屍體倒地的姿勢和朝向能看出,他在著火後幾乎沒有主動逃生的意願。27名死者中,張的屍體就在起火點的過道上,燒得最為嚴重,頭向窗戶,腳向過道。與其他屍體位置和狀況的對比看得出來,這是臨死前本能的掙扎,而非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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