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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行賄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長郭生貴被判刑

 

CCTV.com  2009年07月13日 09:5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包括2名律師1名法律工作者及1名個人

  (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長郭生貴因貪污受賄700余萬,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該案並未就此結束,相關涉案人員相繼獲刑。

  記者昨天獲悉,又有2名律師、1名法律工作者及1名個人因向郭生貴行賄,被石景山法院一

  審認定構成行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免予刑事處罰不等。

  張汝平 簽借條掩行賄事實

  相關材料證實,郭生貴收到的第一筆200萬的行賄來自法律工作者張汝平,張在案發前的身份是北京平遠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記者通過庭審材料核實,1999年至2002年,張汝平在北京市宜君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工作者期間,經郭生貴介紹,先後代理了在西城法院訴訟的多起案件。張汝平通過郭生貴之弟張鳳海(已判刑),多次向郭行賄共200萬。

  據悉,郭生貴將案源介紹給張汝平,為了表示感謝,張陸續給答謝費,這都記錄在張鳳海的“收款記錄”中。

  為掩蓋行賄的事實,2002年3月,以張鳳海購買住房為由,分16次向張汝平借款200萬,簽了虛假的借條。

  據悉,2007年9月,張汝平被取保候審,隨後脫保潛逃。2008年1月,經群眾舉報,被網上追逃的張汝平被抓獲。

  鄔民 代理費雙方五五分

  2002年初,律師鄔民與郭生貴達成一致協議:郭為其介紹案源,代理費平分。

  2002年至2005年間,鄔民多次給予郭生貴賄賂款共108萬,並約定其中73萬暫存于鄔民處。

  鄔民書寫了一份案件清單,並經郭生貴確認。截至2005年11月,郭為鄔民介紹或提供幫助的案件為21件。

  如北京君合公司的案件在西城法院進入執行階段,但截至2004年底,執行工作沒有實質性進展。為加快執行速度,該公司委託鄔民代理執行案件,案件執行期間,鄔民曾多次安排該公司負責人與郭見面,請求郭協調執行部門加大案件執行力度。

  2007年6月,鄔民被立案偵查。庭審中,鄔民表示自願認罪。

  高桂蘭 在辦公室給“提成”

  2006年,北京市德政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桂蘭,在郭生貴的介紹下,代理在西城法院訴訟的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收取代理費63萬。

  承辦該案的人證實,郭生貴曾過問案件的審理情況,並在得知另一方當事人無勝訴可能的情況後,多次催促儘快結案。

  高桂蘭在相關材料中陳述,案件審結後,郭生貴多次向她索要代理費提成。隨後,在郭生貴的辦公室,她給予郭5萬元。有意思的是,時任西城法院副院長婁冬梅(另案處理)的證言顯示,“郭生貴曾講,他給一名姓高的女律師介紹案件,但高未按承諾給付郭好處費”。

  2007年9月22日,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辦案人員在向高桂蘭詢問情況時,高供述了上述事實。庭審中,高桂蘭自願認罪。法院認定其構成行賄罪,鋻於其在被追訴前能夠如實供述,依法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蔣立華 行賄8萬保住違建

  大膽向郭生貴行賄的不僅有律師,還有個人。

  2003年,蔣立華的岳母因在西城某衚同私建房屋,被規劃局確認為違法建設,並作出限期拆除的處罰。被處罰人不服,向西城法院提起訴訟。蔣立華作為委託代理人,找朋友婁冬梅予以關照。婁冬梅找郭生貴幫忙,並引薦雙方見面,蔣立華表示可給予8萬好處費。

  據悉,郭生貴建議蔣立華撤訴。隨後,郭利用職務之便,找西城區規劃局協調,蔣立華的違建得以保全。2003年底,蔣立華按約通過婁冬梅給予郭生貴8萬元。

  2007年,蔣立華主動到偵查機關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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