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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捅死張靚穎歌迷”續 小販當庭後悔

 

CCTV.com  2009年07月08日 04:5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王秋實)去年12月6日,張靚穎在北京首體開演唱會。場外,一名歌迷和賣熒光棒的小販發生爭執後被對方刺死(本報去年12月8日曾報道)。昨天,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殺人小販姜慶雷在市一中院受審。庭上,面對“一根熒光棒”的事件起因,他連稱“太不值得”、“太后悔了”。

  昨天9點半,在兩名法警的押送下,21歲的姜慶雷走進法庭。他身高1米8左右,身材胖乎乎的,圓臉上還帶著稚氣。

  檢方起訴書顯示,2008年12月6日晚上7點,在海淀區首都體育館東南角過街天橋下,姜慶雷與29歲的尹某發生爭執後,用刀連刺對方左頸、左胸、左前臂三刀。尹某被刺斷左側頸總動脈,最終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審時,姜慶雷十分後悔,連稱“不值得”、“太后悔”。他説,他中專畢業後在房山一超載卸載站當臨時工,每月工資只有700多元錢。為賺點零花錢,他經常在演唱會門外販賣批發來的熒光棒,生意好的時候一天能賺100多元。

  事發當晚,尹某帶著一名女子來到他攤位前要買熒光棒。聽説5元錢一根,尹某還價到2元,姜慶雷表示不能賣。尹某質問他“為什麼別人都能賣你不能賣?”雙方很快由口角變為互毆。姜慶雷説,自己身體胖又不靈活,打架吃了虧後,想起書包裏有一把水果刀,便拿出刀嚇唬對方,混亂中不知怎麼扎中了對方。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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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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